章公祖师,这一次能回家吗?
12月4日,备受瞩目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案一审宣判。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荷兰持有人奥斯卡·凡·奥沃雷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民委员会、东埔村民委员会返还“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
一审判决出来后,阳春村村民更加期盼“章公祖师”的回归。不过有专家表示,此判决目前只是法律层面上的意义,按照国际法规定,中国法院的判决原则上只在中国境内有效,能否被荷兰持有人承认和执行还是个未知数。
从1995年村内失窃至今,25年了,“章公祖师”都经历了什么?何时才能真正“回家”?
离奇失窃
1995年农历十月初五,章公祖师诞辰。一如往年,乡阳春村民们提着新鲜的猪肉、五颜六色的瓜果来到普照堂点香烧烛,磕头跪拜。村里还凑了一笔钱,在普照堂附近的戏台上,连办了两场戏为章公祖师庆生。
然而,热闹谢幕后的第19天,农历十月二十四日的早上,看守普照堂老人的一句话打破了所有的平静——“章公六全祖师不见了!”。
闻讯从四处赶来的村民发现,普照堂大厅供奉台上的章公宝像不见了踪影,宝像身上的帽子、衣服被扯下,扔在地上和桌子上。大厅左侧的墙根,赫然出现一个直径三四十厘米的大洞而门锁完好无损。
村民们立刻报了警。时任吴山乡派出所协警的林成发说,以佛像的体积来说,凭墙洞的大小,要通过它偷运佛像实在不大可能。人们很快怀疑起守堂的单身老人,但老人始终说自己毫不知情。
村民林光明回想起章公六全祖师失踪的前一晚,他在村口看见的一辆白色小汽车。夜色中,白色汽车后面放着一个方正的物体,用红布包裹着。当时,在偏僻的山村,小汽车是稀罕物,林光明和村民讨论着是不是村里有人生病了,半夜请车去医院。这时他才反应过来,汽车后面放着的极有可能是失窃的章公佛像。
后来,守庙的单身老人松了口,他说有些事他只有到临终前才能说,不然他会倒大霉,但直到其去世也没有透露。当地警方也未找到窃贼的踪迹。
现身欧洲
2015年3月,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了一尊千年佛像,因佛像内藏有一名高僧的遗骸而受到关注。
消息传到中国后,福建省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的村民惊奇地发现,匈牙利的展品与二十年前失窃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宝像极为相似。
2015年3月18日,有记者赶赴匈牙利博物馆,通过阳春村提供的宝像细节信息实地近距离观察,经过认真比对以及佛垫上“本堂普照章公六全祖师”的文字记载,认为展出佛像就是阳春村的遗失宝像。
两天后,匈牙利当地侨团与阳春村近千村民两地同时举行敬拜章公祖师仪式。在博物馆内的仪式完毕不到1小时,佛像被突然撤出,经包装后立即运回持有人所在国荷兰。
2015年3月23日,福建省文物局发布消息,称福建文物部门初步确认“肉身坐佛”是20年前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被盗的章公祖师像。同日,大田县博物馆负责人表示,神态、伤痕、坐垫、数值、史料5方面证据证实匈牙利展出的“肉身坐佛”,与之前大田县被盗的文物“章公祖师像”非常相似。
“肉身坐佛”或为中国失窃文物的报道引起各方关注,坐佛的荷兰持有者的发言人于2015年3月23日下午向新华社海牙分社发去声明称,鉴于当前媒体报道看似转向消极,收藏者决定收回出借的佛像,不再将其用于博物馆巡展。声明未提及收藏者的国籍与姓名。
声明还说,佛像“所有者”于1996年年中获得这尊佛像;佛像上一个“所有者”于1994年末至1995年初在香港从“一名真诚的中国艺术朋友”手上获得这尊佛像,并于1995年年中将这尊佛像从他在香港的工作室运到阿姆斯特丹的住所。
荷兰研究人员称,宝像里面的僧人生活于公元1100年左右。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值得指出的是,声明中所言佛像出现在香港的时间(1994年年末至1995年年初)和佛像抵达荷兰的时间(1995年年中)都早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发现佛像被盗的时间(1995年农历十月廿四日)。不过,声明未提及上述交易的月份和日期,未附加任何相关证明文件。
直到2015年5月,荷兰人奥斯卡·凡·奥沃雷姆首次公开承认自己是这尊争议肉身佛像的所有者。
曲折追索
“章公祖师”现身匈牙利后,阳春村民成立了“普照堂文物保护协会”,首要目的就是追回章公祖师。
2015年3月20日晚,从四方赶来的信众聚集在普照堂前,欢庆章公重现于世。十天后,阳春村全体村民通过海外华文媒体向持有章公祖师肉身宝像的荷兰收藏家发出英文公开信。
信中写道,章公祖师是人们心中的信仰,是民众信善远恶的精神宗师,也是中国历史文化沿承的一个重要见证。阳春村人对章公祖师的情感充满无限的虔诚,衷心希望和期待章公祖师能够早日重新回到他的归属地,重属信赖他的人民。
资料图:在阳春村青龙山下,一座近年返修的“普照堂”即是章公祖师肉身像的供殿。这20多年来,尽管章公祖师真身被盗,四方信众仍朝拜如仪,香火不断。张斌 摄
通过社交媒体,奥斯卡·凡·奥沃雷姆表示自己愿意放弃这尊肉身佛像,因为他相信它应该回到故乡,“融入真正的佛教环境中”,“受到热爱和欣赏他的人”的崇拜。
但他坚持认为,这尊塑像里面不是章公祖师,他把阳春村称为“假装佛像属于自己的”村子。
他还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归还给阳春村以外的寺庙,即厦门南普陀寺;二是给予他一定的补偿;三是允许他进一步进行研究。
2015年,国家文物局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表态,支持福建村民追索流失文物返还的诉求。同年11月,阳春村委会同东埔村委会,授权由中荷两国律师团开展诉讼,向荷兰收藏家追索章公祖师肉身像。
2016年3月,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表示,文物局通过多种方式与荷兰方面进行交涉,但章公祖师像现持有人无视中方的正当诉求,提出高额补偿和指定存放地点等我们无法接受的条件,导致协商暂未取得实质成果。
据媒体报道,对方提出的“补偿”数额达到2000万美元。这对于常住人口仅有1800余人的阳春村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但村民依旧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对“章公祖师”进行追索,并自愿为协会募捐筹款。
2017年7月14日,“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诉讼案首场听证会在荷兰举行。(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2016年6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正式受理;2017年7月14日,法院举行了首场听证会,法官听取控辩双方陈述,没有裁决。
在国内,2018年7月26日和10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了肉身坐佛追索案,庭审最后组织了调解。
2018年12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以“不清楚中国的村民委员会是否有权提起法律诉求”为由,驳回中国福建村民向荷兰藏家追讨章公祖师像的起诉。
“章公祖师”肉身坐佛追索一度陷入困难……
事在人为
海外文物的国际追索非常复杂。
据了解,当前文物返还领域有两个国际公约,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该公约主要针对馆藏文物,而此次从福建流出的“肉身坐佛”不属于这类。
第二个是1995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简称“95公约”。该公约签署国只有37个国家,荷兰虽然在1996年签署该公约,但至今该国议会尚未批准,因此该公约对荷兰目前并不具备强制法律约束力。
此外,中国与荷兰之间也没有签订关于文物追索的双边协定,使得佛像的追索没有适当的法律程序可做参照。
2020年12月4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出来后,原告代理律师徐华洁在接受三明市大田县媒体采访时说,作为一个民事案件,不管是法庭上调解、庭后调解还是执行阶段调解,都是有可能的,事在人为。
徐华洁律师还透露,被告奥斯卡·凡·奥沃雷姆对中国的司法程序、诉讼是非常尊重的,也非常友好。“既然能把章公肉身佛保存到今天且完好无损,我们也相信奥斯卡非常爱惜肉身坐佛。”
徐华洁表示,有了这份判决,也不排除奥斯卡会将肉身坐佛友好地返还。如果对方30日内没有提出上诉,一审法院判决才能生效。如果最终走到执行程序,未知因素非常多。
期待“章公祖师” 佛像早日回归!
参考资料 :中国新闻网、新华社、澎湃新闻、央视新闻客户端、大田融媒等
作者: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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