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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回国自首!

中国侨网 2022-05-27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浙江“12.30”案等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严正告诫滞留境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分子认清形势,不要心存任何侥幸,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

1.浙江“12.30”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0年12月,浙江公安机关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线索开展集中研判,深挖出一个盘踞在柬埔寨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在境外搭建虚假投资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400余名,涉案金额人民币1.5亿余元。

2.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4月,福建公安机关从本省人员偷渡案件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先后在东南亚一些国家设置窝点,对我国公民实施虚假投资理财、刷单等电信网络诈骗。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80余名,涉案金额人民币6000万余元。

3.河南“6.20”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6月,河南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报案线索,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2019年2月至2021年7月,该诈骗集团先后在缅北地区多处设置窝点对我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100余名,涉案金额人民币1.2亿余元。

4.湖南“8.07”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8月,湖南公安机关从“断卡”行动线索入手,深挖出一个盘踞在缅北地区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以及一个在省内贩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多次组织人员偷渡到境外从事诈骗活动,并在境外搭建虚假投资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该贩卡团伙长期组织境内人员非法买卖银行卡。现已抓获诈骗窝点、贩卡团伙人员70余名,涉案金额人民币3000万余元。

5.重庆“6.15”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6月,重庆公安机关在核查有关案件线索时,深挖出一个盘踞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该诈骗集团先后在缅甸等地,通过设立虚假投资交易平台对我国公民实施诈骗。现已抓获诈骗窝点及关联犯罪人员100余名,涉案金额人民币1.2亿余元。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编辑:王超
责编: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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