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事关入境人员!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中国侨网 2023-09-19



8月29日,海关总署公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当地时间),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来源:海关总署

编辑:韩辉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