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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警惕 | 谨防成为诈骗分子“帮凶”

华商e学工 2024-04-25


以为是“生财有道”
却栽进“钱的圈套”

近日
湖北十堰警方打掉4个电诈团伙
抓获18名嫌疑人

目前均已移交给河南警方

借给朋友银行卡,赚了300元

19岁小伙成为犯罪“头目”

19岁的马伟初中未毕业就外出打工了。2022年年初,马伟辞职后在家待业。

一天晚上,曾与马伟一同打工的李明约马伟聚餐,李明告诉马伟想借他的银行卡用一用,马伟也没多想就把银行卡借了。第二天,李明将银行卡还给了马伟,同时还给了马伟300元钱作为报酬。

用一下银行卡竟然还有300元的报酬,马伟觉得很意外,便问是如何嫌钱的,李明就告诉他赚钱的“技巧”,马伟便心动了,主动加入了李明的“跑分”生意。


渐渐地,马伟也做出了“业绩”,还拉来了他的几个同学和认识的朋友加入。正当他们做了几单准备大干的时候,警察找到了他们。

目前,马伟因涉嫌帮信罪”已移交至河南警方办理。

洗车工借给他人银行卡

稀里糊涂成了“网逃”

在此次移交至河南警方的还有一名20岁的小伙刘峰,中专毕业后在一家洗车店打工。

前不久,刘峰在给一车辆洗车时,该车司机主动和他聊了起来。聊天中,司机问刘峰有没有银行卡,想借用一下,可以给200元的费用,刘峰便心动了,将银行卡和密码一起告诉了司机。

十几分钟后,司机把卡还给刘峰,还给了他200元的报酬。拿到钱时,刘峰有些忐忑,猜测他们拿着银行卡可能做了违法的事,但转念一想,自己也没有参与,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

让刘峰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警察还是找到了他——因涉嫌“帮信罪”,他被河南警方上网追逃了。

租微信号,赚了120元

大学生成了电诈帮凶

张利是一名在校学生。今年4月中旬,有陌生人申请加他QQ为好友,张利通过申请后,对方向他介绍租借微信号的业务,并告诉他出租一天可以赚120元钱。对方称每天只是用他的微信发发广告,张利便答应了。

双方约定,租借一天的期限为前一天下午五点半至第二天下午五点半,到期结款。到时间后,对方向张利转来120元酬劳。但等张利重新登录自己的微信后却发现,他的微信群聊中多了不少诸如“XX牛股群”之类奇怪的群。微信官方还提醒他违反了微信使用规范,禁止他拉人群聊。

在残留的聊天记录中,张利看到别人使用他的微信号拉人进所谓的“炒股群”,这才感觉不对劲,而此时他的微信号已经无法使用。

本想着这事就这么过去了,直到警察找到了他,他才知道自己涉嫌犯罪了。

记者在采访这些

涉案的年轻人时发现

他们有个共同特点

就是都是经人介绍出借银行卡

来获取一定的“报酬”

而对于“帮信罪”

他们都知之甚少

年轻人很容易成为

诈骗分子的帮凶

“在‘断卡行动’中,我们重点打击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犯罪,触犯‘帮信罪的案件数量呈高发态势。”十堰市公安局反电信诈骗中心负责人毛群介绍。

“帮信罪”案件涉案大多是年轻人,主要集中在16岁至30岁,受收入、文化程度、家庭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沦为典型网络诈骗分子用来“洗钱”的“骑手”。

其作案方式为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

毛群说,出租、出借、出售自己QQ号、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的年轻人中,还有在校学生。尽管有的涉嫌犯罪者称并不知情,但“不知情”不等于可免责,务必要提高警惕,小心中招。


普法小提示


什么是“跑分”


        “跑分”的本质就是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违法犯罪嫌疑人会专门搭建平台,通过“跑分”将赃款分流洗白,并将这些非法资金流向境外,增加公安机关追查资金流向的难度。


帮人办几张银行卡或帮人提取几笔现金,每天就能轻松得“好处费”这看似简单的工作吸引了不少年轻人,殊不知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有话说


任何犯罪都不能以不懂法为推脱的借口。作为成年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是最基本的判断,存侥幸心理去帮助犯罪而获取利益从来都不是明智的选择。


同时,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更新,也提醒广大群众要不断提高防骗意识,提升识骗能力,莫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
切莫因一时小利
毁掉自己大好前程
转载 | 学校共青团 
排版 | 校律委 张颖欣 毛钰茵
初审 | 崔成美 
复审 | 李宝恒 
终审 | 许娜 
欢迎投稿 | hsxytxs11@163.com
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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