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华商学院关于印发《广州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奖励资助办法的通知》(华商院〔2021〕32号)文件的要求,经过个人申请、院系评审推荐、学生处审核,学院评审委员评审,同意梁雯诗等808名同学为校内助学金受助学生。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3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者,请与学院学生处助学管理科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020-82661156 (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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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校勤工 李静怡
排版 | 校勤工 李静怡
初审 | 崔成美
复审 | 李宝恒
终审 | 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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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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