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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广东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
多形式、多渠道的资助政策体系(详情可点击蓝字查看↑↑↑)保证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您的疑问这里有答案
问: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可以申请多少金额?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和利率有什么优惠吗?
问: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去哪里申请办理?
问: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如何?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需要携带的资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学生发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生效。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初由国家开发银行等经办银行统一发放。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转载 | 广东教育
排版 | 校勤工 黄晓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