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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雄安新区为何成立“国字头”投资公司?

2017-08-08 容城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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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解读



新京报快讯(记者郭超)中国雄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1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国有独资公司,初期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

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其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公司法人代表为张维亮。张维亮现为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副书记。



据了解,该公司主要职能是创新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开展PPP项目合作,筹措新区建设资金,构建新区投融资体系;开展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性住房以及商业地产开发建设和经营;组织承担白洋淀环境综合整治和旅游资源开发经营;负责新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特许经营;参股新区各类园区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除张维亮任董事长、总经理外,设董事2人:翟伟、张杰;监事6人:蒋永斌、赵彦丽、辛继哲、赵杰、王丽华、孙丽申。


翟伟为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委员,蒋永斌、赵彦丽、辛继哲、赵杰、王丽华为河北省国资委工作人员。



雄安新区起步初期为何要成立一个“国字头”的投资公司呢?


首都经贸大学房地产与土地系主任赵秀池分析称,雄安新区建设需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机制、多方参与原则。在市场机制建立起来之前,必须由国有资本起主导作用和引领作用,很多大型的公共设施项目微利或不盈利,在初期很难引入社会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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