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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大象日】保护野生亚洲象 西双版纳在行动


2021年,西双版纳亚洲象群“短鼻家族”在跨越了1400多公里后,顺利结束了“北上之旅”,平安回到了家乡,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西双版纳是我国亚洲象的主要栖息地之一,历年来,我州高度重视亚洲象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进一步巩固亚洲象保护成果,促进亚洲象科学保护和人象和谐。全州亚洲象的种群及数量由上世纪八十年代的170余头增长到300头左右。



积极开展立法保护

我州先后制定发布实施了《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不断充实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推动以亚洲象为代表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2011年,在全国率先创立了野生亚洲象公众责任险,取得良好效果,动物肇事保险的经验也得到进一步升华,2018年被国家写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



强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

我州现有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402万亩,2013年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示范保护区”称号。进入新时期以来,州委、州政府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出实施保护区建设“4185”工程,组织开展了州、县(市)级保护区及保护小区的划定与建设工作,先后划定并成立两个州级保护区,管护面积达103.25万亩,三县(市)划定县(市)级保护区及保护小区117.55万亩。



全力开展亚洲象收容救护

多年来,我州充分依托西双版纳亚洲象种源繁育和收容救助中心的力量,积极开展亚洲象受伤受困的收容救护工作。2012年以来,累计成功救助受伤、受困的野生亚洲象20余次、当场放归5头,人工繁育亚洲象1头,实际存栏9头。这些被救助的亚洲象中包含然然、小强、羊妞等“网红象”。在收容和救护过程中,队伍得到培养,技术和经验得到积累,填补了国内亚洲象伤、病、遗弃“孤儿”的收容、救治、抚养等空白。



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充分利用民族语言,通过广播、微信和报刊等媒体,向各族群众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进学校、进村寨、进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巡护管理,严厉查处各类林区治安案件,依法打击猎杀野生动物、盗伐林木、毁林开垦等违法犯罪行为。



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保护工作

为保护好西双版纳这颗“璀璨明珠”,20世纪90年代先后与WWF、GEF等国际组织,从能力建设、设备支持、混农林业、资源调查等方面开展合作,资源保护能力和水平得到相应提高,群众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州内先后成立亚洲象保护协会、热带雨林基金会,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亚洲象保护工作。



积极做好主动防范工作

根据亚洲象频繁造访村庄的特点,探索性地建立亚洲象食物源基地。自20世纪90年以来,先后在亚洲象活动区域开展食物源基地建设试验工作,共种植粽叶芦、芭蕉、构树及竹子等亚洲象喜食植物约9000多亩,开展亚洲象栖息地环境修复工作,努力为亚洲象营造良好生存空间;通过建立生物隔离带、电围栏、防象沟等设施,指导保护区社区调整产业结构,使社区村民的农作物、人畜安全得到进一步保护。利用无人机、红外相机等高科技手段开展亚洲象监测,通过手机App、微信平台等实时发布亚洲象预警信息,让群众提前预判、主动避象,努力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积极推动中老跨境联合保护

自2009年12月9日与老挝南塔省农林厅签署“2010—2012中老联合保护区域合作备忘录”以来,双方共举办12次交流年会,共同在中老边境划定区域开展联合保护,为边境地区的亚洲象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辟了中国生态保护跨境先河。目前,中老跨境联合保护已上升为政府层面的合作,向周边国家和地区展示了我国各级政府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形象。

(记者 罗桂华)(部分图片州保护局、野象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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