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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省教育厅:高中招生、升学将有这些重要变化!家长必读

2017-12-27 滨城家长会

近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小编截取了和普通高中相关的部分内容,如推广普通高中分层走班教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实施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希望家长同学提前做好准备。



实施方案部分内容


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建设30所左右省级特色高中,遴选40所左右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有效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学校规模一般控制在3000人以下,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


◎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提高规模效益,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实力。


◎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


◎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高中阶段教师队伍。


◎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普通高中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为学生提供优质、多样的教育选择;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建成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30所左右、高水平特色专业(群)80个。


◎形成布局结构合理、资源配置优化、教学质量提高、办学特色鲜明、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的新格局。


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丰富课程资源,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单独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开设职业技术技能选修课程。


◎制定出台《辽宁省普通高中实施分层走班教学的指导意见》,依据实施分层走班的教学需求,调整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配置。


◎加强学科课程基地建设,建设以学科为单位、以课程为核心的协同工作体,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设课程共享资源、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


◎加强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建设和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职业目标和个人发展规划。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实施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


◎科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建设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依托信息管理平台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和科学操作程序。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生研学旅行和多种形式的夏令营、冬令营活动。


改进招生管理办法


◎继续推行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指导各地科学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学校规模一般控制在3000人左右,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抢挖生源等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行为。


◎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管理。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网站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改?



辽宁高考考试科目设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等将重新调整,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也就是说,现在读初三的学生将成为首批依照新改革制度招考的学生。

根据《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辽宁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包括综合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方案》中明确指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


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设A、B、C、D、E五个等级,E为不合格;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实施赋分。

等级性考试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方案》明确提出,构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将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如实记录并提供给高校招生时使用。


我省将在已经实施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并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实施办法。

来源:辽宁省教育厅网站、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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