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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2017-02-20 中小企业在线

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已经开启。认定合格的机构将获得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授予的“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7日。


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申报条件


第一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须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运营1年以上。 

  2.基地上年末和目前入驻的小微企业30家以上,小微企业数占入驻企业总数的80%以上。 

  3.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4.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能为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第二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1.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2.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3.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能提供具体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第三

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4种服务功能并到达相应的服务能力:  

  1.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2次以上。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2次以上。 

  4.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训100人次以上。

  5.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2次以上。

  6.投融资服务。提供投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 

  7.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 

  8.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5家次以上。 

  以上服务能力和次数的要求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服务。


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见附件2:2017年度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要求.xls); 

  (二)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核验原件); 

  (三)基地情况介绍(包括基地建设规划布局图和3年发展规划); 

  (四)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核验原件);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运营单位2016年度审计报告(正本要求提供原件,封面需含报备防伪码); 

  (六)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七)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八)基地典型服务案例;

  (九)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材料:2016年度社保缴交证明、基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说明、基地管理办法、基地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服务手册、服务资质证明文件等) 

  (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认定程序

  (一)现场考察。在评审答辩前,对参加申报的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对入驻企业发放问卷调查,现场回收,作为评审答辩的佐证依据。 

  (二)评审答辩。认定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答辩,提出示范基地候选名单。

  (三)公示认定。根据现场考察和评审答辩结果,初步确定示范基地名单,并在“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厦门中小在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授予称号。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对评审合格的机构授予“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


资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填报完整2017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报资料和所需表格,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17日(集中收件),同时要求电子版一起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资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申报咨询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人:廖女士,车先生

  电话:2233621、2211821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 

  传真:2219236


更多资讯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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