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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厦门抗疫15条,厦门最新抗疫助企政策合集来啦!

点击右边关注👉 中小企业在线 2020-09-06


连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虐。

疫情当前,厦门在行动!

为了与企业共渡难关

厦门市政府发布15条硬核措施



以为到这就结束了?

别着急,继续往下看





厦门最新抗疫支持企业政策大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保持信贷规模不下降;以及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并减免相关费用;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未列入的市重点保障企业,将视情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


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生物医药产品研发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加大应急产品生产鼓励企业扩大产能,加紧生产已有明确订单、获得生产批件或市区政府部门征用的成熟应急产品。二、加快应急产品研发设立应急科技专项,加大力度提前兑现企业研发补助。三、加速应急产品注册报批支持企业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直接相关并取得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进入临床或获得新药证书的疫苗产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按增加100%给予奖励。四、鼓励企业加大用工力度对疫情期间新招员工(含实习生),按每人每天100元补助企业,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可达20万元。五、提供便捷税务服务及时、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应急产品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办理退税,对研发生产应急产品的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厦门市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号

疫情防控期间,认证机构应采取合理方式,向认证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供线上认证申请受理、咨询释疑、沟通整改等服务功能;可根据疫情发展及认证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方式完成审核/工厂检查(包括初次认证审核/工厂检查、监督审核/检查、再认证审核等)相关程序,待疫情解除后对相关结果予以评价确认或补充进行现场审核/工厂检查。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厦门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1.做好重点人员防护管理加强疫情期间到过或经过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和接待过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人员的工作人员排查力度,发现此类情况立即向局机关党委报告。对于到过或经过湖北省的已返厦人员须从抵达居住地起居家观察14天;对于与湖北省、武汉市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在末次接触后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不适症状的,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正常上班。2.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管理督促本单位人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鼓励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如确需乘坐地铁、公交车、BRT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碰车上物品,下车后及时洗手消毒。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验收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推迟2020年厦门市第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工业及信息化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的申报时间,暂停组织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会

一、2020年厦门市第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工业及信息化领域)

  1.申报截止时间: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2月27日延后至2020年3月27日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5日延后至2020年4月7日

  2.咨询电话:

  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接收:2025352

  产业领域咨询电话:高新处2021812、2021887

  申报及管理咨询电话:资配处2021852、202192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2935652

二、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配套资金的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2月18日延后至2020年3月18日。

  咨询电话:2021878

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从即日起暂停组织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会,自2020年4月1日恢复。期间未能按时验收的项目,不因超期验收影响验收结论。

  咨询电话:2057061


 


厦门市人社局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第2号)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确保疫情有效防控的前提下,严密组织回乡过年员工的返厦返企工作。

二、严格执行、落实向属地社区(村)报告要求。

三、各企业要迅速建立返厦员工或新入厦员工入厦情况台账。

四、严格落实员工返厦后14天的特殊观察、管理要求。

五、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内部防控措施。

六、各企业要加强企业员工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关心关爱员工,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

七、各企业用人单位要加强与属地防疫防控机构的联动,认真落实报告制度。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减少办事人员聚集的通知

申请人通过省网办事大厅提交审批申请,通过省网办事大厅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快递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市、区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审批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免费送达申请人。


 


厦门市建设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招标项目,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实施线上解密,无需招标人代表到交易中心解密或参加开标。

二、调整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与上述规定事项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当通过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予以调整(若该调整未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则无需顺延截标时间)。

三、取消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的规定。已发布招标文件的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取消项目负责人现场验证环节(无需顺延截标时间)。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投诉,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投诉。线上投诉通过登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网址:https://ggzyjd.fujian.gov.cn/),点击“投诉信息”栏, 选择“我要投诉”,按要求填写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主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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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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