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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浙江商会参加自治区招商发展局2018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

2018-03-26 新疆浙江商会

会议现场


3月23日下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好2018年局机关、驻疆办事处、企业联合会(商会)党的建设工作,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在25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会议和表彰2017年度基层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书记叶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尼加提·司马义,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组组长马腾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王文明,副巡视员于兰,局长助理丁书旺等领导参加会议。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书记叶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尼加提·司马义(右三)主持会议


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王文明作2017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报告


新疆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党支部书记,新疆浙商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曹海华;新疆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德力西集团新疆工业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建国;新疆浙江商会常务理事,乌鲁木齐明亮灯具行经理周明亮;新疆浙江商会副秘书长王艳红等参加会议。


新疆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党支部书记,新疆浙商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曹海华参加会议


新疆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德力西集团新疆工业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建国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王文明作2017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报告,总结和分析了在党建中遇到的不足和问题,同时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任务。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明代表机关与我会党支部书记曹海华等各省(市)驻疆办事处、企业联合会(商会)、协会党支部负责人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我会党支部书记曹海华(左三)代表浙江商会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副巡视员于兰宣读表彰2017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的决定:经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同意,局机关党委决定授予在2017年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我会党支部副书记何建国等15名同志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我会常务理事周明亮等24名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书记叶林,党组副书记、局长尼加提·司马义,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组组长马腾云,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王文明,副巡视员于兰,局长助理丁书旺等领导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新疆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党支部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德力西集团新疆工业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何建国(右二)评选为2017年优秀党务工作者


新疆浙江商会常务理事,乌鲁木齐明亮灯具行经理周明亮(右二)被评选为2017年度基层优秀共产党员


会上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组组长马腾云向各局机关、各省(市)驻疆办事处、企业联合会(商会)协会对纪检监察组一年来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就学习十九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围绕总目标,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聚焦总目标,绝对忠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落实总目标,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最后,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党组书记叶林作总结讲话,他强调要坚定不移的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党章、用党章落实到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的实际行动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首位,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紧紧围绕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省(市)驻疆办事处党支部负责人和全体党员,企业联合会(商会)会长、党支部书记、全体党员及秘书处负责人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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