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将于5月1日起扩至所有企业和个人
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承诺的又一个红包,将于”五一”派发。
4月28日,财政部网站披露《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这18项免征的行政事业收费涵盖农业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林业三个部门。
2、新兽药审批费
3、《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4、《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5、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6、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7、拖拉机行驶证费
8、拖拉机登记证费
9、拖拉机驾驶证费
10、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1、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1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1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1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17、计量授权考核费
为确保企业和个人收到“红包”,财政部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价格部门要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免征相关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采取三项举措降低企业税负,其中之一正是上述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另外两项分别是,全面实施营改增,以及取消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停征和归并一批政府性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等免征范围。
全面营改增将于5月1日启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而且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政府预计减税5000亿元。而取消违规设立的基金等举措已于今年2月1日实施,价格调节基金等被停征。
(来源:一财网、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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