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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实务】莫桑比克投资优惠政策及注意事项

2016-05-06 商事服务服务中心 中国贸促

总体投资环境

在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成员中,莫桑比克的贸易和投资环境排名好于津巴布韦和安哥拉,但低于毛里求斯和南非等国。其他南共体各国,如纳米比亚、博茨瓦纳、斯威士兰、赞比亚、马拉维和坦桑尼亚在世界银行的评级中排名均高于莫桑比克。

世界经济论坛《2014-2015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莫桑比克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 144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133位。

世界银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2015》,在全部189个经济体中,莫桑比克在营商便利程度排行棒上列第127位,比去年上升了15位。

美国传统基金会发布的《经济自由度指数2015》,莫桑比克经济自由度排名位于全球186个国家的第125位,被归入“不太自由”类。制定自由度排名时所考虑的因素涵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廉洁等)、政府施加的限制(对经济的干预、政府开支等)、监管效率(企业自由、劳工自由、货币流通自由),以及市场开放度(贸易自由、投资自由和金融自由)等方面。

莫对外国投资者基本上没有行业和地区限制,但对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很高;对外资的投资方式无限制,但对外资雇佣外籍劳务人员有严格的限制,因投资规模和行业不同对雇佣当地人员数量有明确的比例规定。

近年来,莫桑比克政府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外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增收节支,政府还对海关进行了改革,关税降幅较大,海关管理有所好转。

但是,在莫桑比克技资经营的不利因素有:办理信用证的费用很高,手续复杂,造成当地私人企业难以用信用证支付,阻碍了莫桑比克私人企业的发展。此外,莫桑比克银行贷款利率高达两位数,年贷款固定利息超过20%,企业在当地融资成本比较高

投资促进政策

(一)投资行业规定

按照产业政策,莫桑比克政府对外资企业投资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性投资政策。

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农业、牧业和农工企业;林业、木材业的加工和开发;矿产业的开发及加工;化工、纺织和机械工业;电子工业;其它制造业;交通、通讯等服务业的开发;国营企业的私有化等。

限制和禁止外商投资的范围:有关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公共消费及生产用电;市区民用和工业用水的供应;邮政服务;发展和管理国家公园、海域或其它法律保护的区域;武器、弹药的生产、分配和贸易。

特别提示

莫桑比克对投资项目的环保标准要求高,政府要求所有的投资项目必须通过对环境影响的评估

就地区而言,莫政府鼓励投资者在本国中部和北部进行投资,以消除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二)行业优惠政策

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酒店业的投资可以在投资初期3年内获得50%的资产转移税(SISA)减免优惠。

投资企业进口海关手册上规定的“K”类设备,免除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三)经济区优惠政策

莫桑比克政府根据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金额、投资地点和投资项目,给予关税和税收优惠待遇。政府规定投资者进入工业自由区(出口加工区)的资格为:内资最低投资金额在5000美元以上、外资最低投资金额在5万美元以上。

自由工业区运营商进口建材、机器、设备、附件、零部件和为建设自由工业区所需要的其他货物等,享受海关关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免税待遇。自由工业区企业为实施项目和从事经营所需进口商品和货物的,可享受海关关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免税待遇。上述免税不包括个人和家庭用的食品、酒精饮料、烟草、服装和其他商品。

同时,运营商和企业经营所得利润的所得税、不动产税和不动产转移税,可享受税收减免待遇。

(四)投资方式规定

莫政府允许外国“自然人”在当地开展投资合作,但要求外国“自然人”到莫桑比克工贸部下属机构登记注册;允许外商以货币或机器、设备以及经营外资项目所需进口的物资进行投资,也可以技术转让等无形资产投资。

一般情况下,对外国资本在合资企业中所占的比例不设上限,允许外商开办独资企业,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大型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莫政府会对外国资本占股比例进行限制。

税收制度

(一)税收体系和制度

莫桑比克的税收制度分为国家级税收和自治级税收两种。国家税收制度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直接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间接税包括增值税、特殊消费税和海关关税。莫桑比克实行属地税制。

(二)主要税赋和税率

1、企业所得税税率:32%。

2、个人所得税:按收入多少实行累进税制,具体见下表:

所得收入(梅蒂卡尔)

税率(%

600001-2400000

10

2400001-9600000

15

9600001以上

20

资料来源:莫桑比克外国投资促进中心

3、增值税税率:17%。

4、特殊消费税:对部分国内生产的消费品或者进口的消费品征收特别消费税,进口消费品的特别消费税是20%。

5、关税:原材料的关税为2.5%、固定资产(K类)关税5%、用于组装的产品关税是7.5%、消费品为20%。根据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 (SADC) 商贸协议规定,从2008年开始,来自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地区成员国的很多种产品将被免除关税。

特别提示

莫桑比克并未与中国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投资注意事项

1、客观评估投资环境

莫桑比克政府鼓励外来投资,先后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并专门设立了外国投资促进中心(CPI),负责受理外国企业来莫桑比克投资及开办公司的“一条龙”办公业务。此外,政府鼓励在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的投资,并给予投资优惠待遇。

但莫桑比克的发展面临基础低、起步晚、技术力量弱和消费水平低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和限制了投资收益。因此中国企业在初期要选择投资规模小、收益见效快、社会意义大的产品或行业,采取相应对策,确保投资项目的效益。

2、适应法律环境的复杂性

司法仲裁体系是影响莫桑比克发展的瓶颈之一。世行数据表明,莫桑比克是司法程序最为冗长的国家之一,一般的商业仲裁需要1010天,企业破产和重组需要5年时间。在莫桑比克申请商业经营须经过10个程序,平均耗时113天;注册公司须17个审批签章,平均耗时361天;合同实施须经过31个程序,平均耗时1010天。中国企业在投资项目时,应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和理解,避免被动

3、做好企业注册的充分准备

根据莫桑比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国企业在莫桑比克从事投资合作或贸易活动,必须在当地注册公司,依法纳税。注册公司的相关于续,最好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或会计事务所帮助准备。

4、适当调整对优惠政策的期望值

企业在莫桑比克投资经营,要充分考虑当地不可预见的一些人为因素,适当调整对优惠政策的期望值。

5、充分核算税赋成本

企业在莫桑比克投资时,应认真了解当地税收规定,充分核算税赋成本,尽量选择在工业区投资建厂以便获得对企业所得税及设备进口关税的减免,前提是产品必须面向国际市场。

6、有效控制工资成本

当地政府对工薪、社保基金等待遇很重视。中国企业赴莫桑比克投资时,应了解并重视上述特点,精心核算并有效控制工资成本。

如中方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或者纠纷,可以向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来电来信咨询,中心将为中方投资者“走出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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