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首届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昆明召开
斯里兰卡国际贸易部部长洪•苏吉瓦•斯那辛格先生、驻华大使卡鲁纳塞纳•科迪图瓦先生,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马苏德•哈立德先生、印度阿马尔•云纳姆教授等南亚东南亚外宾出席研讨会。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尹宗华,云南省人大副主任王树芬,南盟工商会高级副主席祖拜尔•艾哈迈德•马利克先生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尹宗华副会长致辞
尹宗华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合作前景十分广阔,“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走廊建设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推进,都将为进一步深化工商界交流与合作提供新的、重要的历史机遇。经贸合作深化,需要靠法律护航。中国贸促会愿意与各国工商会一道加强法律合作、分享法律信息资源、共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商事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防范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企业的权益。
尹宗华副会长提出四点建议:第一,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探讨建设法律服务机构联盟;第二,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律交流活动;第三,共同为企业提供多种法律咨询服务;第四,努力以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可能出现的经贸纠纷。
王树芬副主任在致辞中指出,随着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经贸合作日益加深,各国政府和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此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充分发挥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的平台作用;第二,充分发挥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第三,充分发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的作用。
马利克副主席致辞
马利克副主席在致辞中指出,中国和南亚各国在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构想之后已经有很多重要项目上马,促进了区域各国的经济发展和合作。在贸易投资关系升级的同时,双边和多边的争端也在上升,因此有必要探讨建立合适的争端解决机制。
尹宗华副会长与马利克副主席共同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
王承杰部长发布《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
尹宗华副会长与马利克副主席共同签署并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王承杰发布了《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
为搭建务实的法律服务平台,研讨会还为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揭牌。
两个中心揭牌仪式
研讨会邀请了印度、斯里兰卡、巴基斯坦、老挝的知名法律专家和中方研究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知名专家律师,针对中国-南亚东南亚加强区域合作和投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专题研讨。
研讨会由法律事务部部长王承杰主持,来自南亚东南亚国家工商会、贸促系统、中国和南亚东南亚企业、法律专家等约200位代表出席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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