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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通办”来了!今后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近日,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通知》明确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各地要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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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自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二、规范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程序各地要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
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
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
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三、优化申请受理及审核服务模式各地要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能够通过数据比对和共享获得残疾人证办理情况等权威数据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事项受理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系统中留存,受理地不需接收、转寄纸质材料。
四、具体事项安排来源:中国政府网、福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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