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注意!取得的以下10种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尤其是第4种~

2017-12-20 法商之家
点击法商之家  关注我专注企业、商事,追求极致,汇聚全国律师、专家、学者以及优良企业跨界合作。传递企业法讯,共享实用干货,对接中小企业法务需求,是企业总裁、企业法务、的必备法律助手。全国统一客服、律师咨询电话010-56210066

来源 | 郝老师说会计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这10种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财务人员需要特别注意。


一、应当在备注栏备注但是没有备注相关内容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  如:


(1)取得的实行差额征税的发票如旅游业、广告业、劳务派遣等发票备注栏上未注明“差额征税”字样;


(2)取得的建筑服务类发票如工程款、装修费发票没有备注建筑服务发生地以及项目名称的;


(3)销售不动产与出租不动产的,没有在备注栏上注明房产详细地址的发票;


(4)取得货物运输服务发票,没有在备注栏上注明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货物信息的发票;


二、取得的2016年9月1日以后开具印有开票单位名称的发票都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三、取得的已经被税务机关列为异常凭证的“失控发票”


原则上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取得的属于“变名虚开”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如:


(1)  将餐费开具成会务费;


(2)  将购物卡开具成办公用品;


(3)  将招待礼品开具成宣传礼品;


(4)  将月饼开具成纸张等等;


五、取得的“材料一批”、“货物一宗”等的发票

没有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清单的发票以及属于假销售清单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六、取得的盖章错误的发票或者发票盖章不清楚、又在旁边重新盖章一次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虽然原则上不允许,如果是业务真实可以跟税务主管机关沟通解决。


七、取得的证据链不够充分而且费用支出不合理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比  如:


(1)  支付大额会务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


(2)  支付大额办公费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


(3)  支付大额劳保用品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


(4)  支付大额培训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


(5)  支付大额加油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


(6)  支付报销差旅费的发票需要充足的证据链等等;


八、取得的“三流不一致”的发票、或者让第三方开具来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注:真实发生的业务,建议跟税务主管机关沟通解决


九、个人消费的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的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十、超过公司规定的标准报销的住宿费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相关文章:(点击可阅读)


一张发票,藏着4个重要的法律知识,99%的朋友不懂!


最高法判例:开具发票=已收款!发票就是收款证明!


“真发票真业务”也被罚?背后原因值得全体财务人警惕!


14个容易出错或忽略的常见发票问题,您肯定遇见过!

◆ 在线咨询律师: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可在线咨询律师;同时,您还可以致电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10-56210066,我们会安排【法商之家】特别顾问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张思星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帮助和解答。另,因咨询人员较多,法商之家微官网已开通付费咨询功能,合作律师将优先回复付费咨询。付费咨询的好处:1.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律师,快速回复,无需排队等待。2.咨询费用第三方平台担保,先服务后收费,确保100%满意,才会付费给律师。3.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超值的法律服务,比去律所咨询更省时、省力、省钱。 敬请理解。


◆ 关注【法商之家】:

法商之家专注企业打造的一站式企业运营服务平台,企业管理的法律服务、规章制度建设、人力资源培训、投融资风险防控、合同审查、并购上市、以及各种资源对接、信息共享等服务。法商之家将力争使您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商”,做一名懂法的商人。欢迎您在企业经营中碰到的任何法律困惑或需求拿到“法商之家”解决,我们会根据用户情况的不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帮您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长按二维码关注【法商之家】(微信号:lawbusiness)

 ↓↓↓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可在线咨询律师



62 30664 62 19065 0 0 4710 0 0:00:06 0:00:04 0:00:02 4712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