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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们跑不掉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新军网003 Author 杨新军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都网里面,一个都跑不掉!这是迟早的事,关键在于我们每一个人,是不是太爱惜羽毛太趋利避害,只愿意做个温柔美丽端庄大方的看官?
一个千亿富豪花了10万元让性中介把一个9岁女孩骗到酒店进行性侵造成身体和精神双重伤害仅以猥亵罪判五年徒刑,这故事已很猥琐了。
可故事居然发展成了富豪和律师否认性侵说酒店13分钟只是“作为一个长辈搂搂抱抱”的关怀,女孩性器官撕裂是旧伤暗示她之前有性行为,因此决定申请无罪释放并恢复全国劳模和政协委员称号……是的,无罪释放,恢复委员称号,所以,用“邪恶”形容世间某些没底线的坏逼都是一种宽容。
为什么不说当时只是把小女孩抱在腿上辅导作业呢?为什么不说当时在谆谆教导小女孩如何做一名合格的gc主义接班人呢?
这感人的画风多符合王振华正能量人设。打开网页随处可以看到:王振华又登上中华慈善榜,又登上福布斯慈善榜,又获得中华慈善突出人物奖,他致力培育贫困地区青少年和失学儿童并常以“王伯伯”自居给贫困儿童加油:“王伯伯的今天是靠知识的力量,只要多读书,善于猎取知识,你们就可以实现梦想,未来你们一定比王伯伯棒。”
一个女孩子平安长大真不容易,比养男孩子付出的太多了。这个社会充满了对女人的恶意,至于什么彩礼跟成长过程中家长付出的精力比起来真不算什么。我宁愿给彩礼都不想成天提心吊胆。


6月16日,沉寂将近一年的大资本家王振华强奸幼女案等来了消息。6月17日,案件审判结果出来了:王振华猥亵儿童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全国人民在愤怒,舆论一片哗然。人日微博高呼“大快人心”。其实一点都不感到意外。自从那可怜的小女孩被禽兽糟蹋之后,警方的警情通报就规避了“强奸”一词,仿佛中国法典中没有强奸罪。紧接着,所有官媒众口一词,咬定王振华是“猥亵女童”。这就为今天的审判打下了舆论基础。


拖了将近一年才提起公诉,就是为了让证据在时间长河中消失;选择在北京复现疫情时审判,就是避开公众对热点的关注。一切功课都做足了,于是,检方根据前面定下的调子,理直气壮的排除强奸罪,以“猥亵女童”罪提起公诉,法院被动的以“猥亵女童罪”进行审判。无良律师则按照定调进行无罪辩护。


为什么一桩明明白白的强奸幼女案被翻转成“猥亵女童案”?为什么重罪得到轻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也决定了法律代表的阶级利益。莫不是因为王振华是拥有3000多亿身家的富豪?


不管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是有钱能使磨推鬼,现在我们的社会真的变了,变得有些事真的越来越叫人看不清、看不懂、看不下去了——




之前有人写过一篇名为《被糟蹋的,都是q人家的闺女》,其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储殷,谈起王振华案时透露了一些立法细节:当年啊,我们本来规定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是强奸罪,然后一群律师、法学家、人大代表鼓捣出一个嫖宿幼女罪,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是嫖,就不算强奸。如果嫖的时候,不知道是幼女,也许还无罪。当时一片欢腾,说是法治的进步。后来北大朱苏力教授看不过去了,说你们这帮人,被嫖的都是q人家闺女,嫖客都是你们这样的精英,甚至这群精英在联手制订“新法律”,用来保护自己……


上海检察机关如果不顾重大犯罪线索,放弃补充侦查,就是重大失职行为,不仅让本案真相被掩盖,让本案中可能的所有犯罪份子和犯罪行为逃脱应有的法律制裁,更将使中国大量未成年幼女置于极大不安全感之中,成为历史罪人。
王振华不是一个普通人,是一名亿万身家的成功企业家,是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公众人物,其言行以及其言行可能产生的后果已经不单单代表个人,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中国商界精英的形象和中国的法治环境的形象。作为一个普通人,以普通的父母心,我们对法律的期待是让人安心,而不是让人恐惧的。这场官司,是一场大型的普法教育,是检察机关、法院及律师们向我们普通老百姓进行的生动普法教育,也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但是此刻,我感到恐惧了,极度恐惧,我看到王振华律师陈有西的每一句辩论词,都充满恐惧,什么叫”不怕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在那份辩词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辩词所说如果是事实,即一个九岁孩子已经不只一次发生了性行为却无人问津;或者辩词所说不是事实只是以“辩护”为名,公然编造事实二次凌辱受害人,任何结果都让我感到恐惧, 我也看到了千千万和我一样感受到恐惧的父母。但是我也依然对中国的依法治国有信心,对中国的商业环境依然有信心,我们可以用“有文化”和“有法可依”的方式维护我们的正义,让百姓免于恐惧。
凡拥有一张“正能量”嘴巴的,你一定要小心他是不是藏着一根负能量的J巴。这二巴,是这盛世流光溢彩的人形兽标配。一些人说,作为辩护律师当然该为当事人无所不用其极!可不管这极那极哪怕说到南极北极,这不包括撒谎吧。法庭的归法庭,社会的归社会,一方面说不要绑架司法,一方面又发布微博跟社会碰瓷,这好比陈律师接了一个庭审通奸杀人案,你却跟社会聊起了金瓶梅中的爱情,这太不体面。虽然正如李敖说过这世道底线和底裤一样布料越来越少,但怎么也保住一丝比基尼啊,陈律,别裸奔。
你再看看陈有西的微博,就知道他是什么样的嘴脸。律师辩护当然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请不要颠倒黑白,在事实范围内为其辩护。难怪,千百年间律师的地位一直都高不到哪去,就是一群人在作怪。
看见了吗,程序正义不是满地撒打滚,是指整个过程人们首先得看得见,才能保证正义。别扯辛普森,连警方取证的试管少了1.5毫升都看得见,辛普森戴不进那只血手套都看得见,而是全世界直播,而这次性侵案因保护未成年隐私有一千个理由让你看不见,无论是桌面上还是……算了,是猥亵,不是强奸,相信公诉方,相信正能量,我们还是谈谈怎么保护孩子吧。
最近的新闻大多和孩子有关。10岁的缪可馨因受不了袁老师的暴力以及冷暴力从楼上跳下,有38个家长为老师点赞,说“老师做得没错”。我认为说这些家长是怕孩子日后受欺负才被迫点赞,其实是帮他们狡辩。因为恐惧大可以保持沉默,而点赞,就是主动做恶。你得知道,有些人去赞美恶,其实就是想成为恶的一部分,从而分取权力的一部分。原谅坏人,是对好人的不敬。我从不准备原谅他们!
如果世上还有什么正能量教育,就是:我们一定要告诉孩子,这个世界上是有坏人的,而且,你得准备和他们决斗。
当王振华只以猥亵罪判了五年的好消息传到街市,新城股票暴涨了!这些股民就跟没孩子似的。为了账户上可爱的盈利,他们愿意相信“一个千亿富豪花了10万元让好心的阿姨请了一个9岁小女孩到酒店,耐心辅导作业又教导如何gc主义接班人”这个可爱的故事版本。
关于王振华性侵案,毕竟我绑架不了司法,这篇手快有手慢无也形不成什么舆论压力,我们伟大的祖国可以打得印度屁滚尿流,就应该严惩罪犯,我们伟大的祖国处处是花朵,应该精心培育。昨天是父亲节,有些父亲却很伤心,正如唐映红老师说:现在的父亲太缺乏愤怒了。我担心他们连意淫中的愤怒都失去了。这些悲伤的事孩子们都是受害者,他们要么受伤害,要么从小被训练精致地去伤害人,说好的花朵,就变成了互相的耗材了。

不与邪恶为伍,从不沉默开始!理性导致犬儒,血性就是德性。丘吉尔说:讨好权利的人,只不过是想让自己成为最后一个受害者。


这个世界有太多所谓的"正论"让我们受苦,有太多道貌岸然的人让我们不知所措,我们要心存质疑,我们要学会防守反击。


我们需要正义,更需要血性。作为重庆二外遭遇校园欺凌性侵致抑郁自杀学生家长在网上说,从去年12月在微博求助,微博名:重庆二外徐爸爸请求帮助,一直没人发声。直到6月1日微博几千万网友一下爆发我才看到正义的曙光!今日的冷漠就是我们明日的无助!


现实中的教育只讲得失不讲善恶,只讲输赢不论对错,只论金钱不讲良知的原则正在摧毁无数人基本做人的底线意识,让人变得渐渐比如畜生、禽兽,对有些人你说他们是畜生禽兽都糟践了畜生和禽兽本身!做父母、做人子还是需要一些血性、愤怒、悲悯、同理心等等,这些才让我们想起我们和动物的不同。


我们应该感谢这个信息时代,让作恶可以更多更广泛地曝光于阳光下!最后,其实我只想说个事情,这个世界,真的会善恶终有报,我们都要健康地活着,等到那一天!东方红,太阳升,恶极必出mzd。。。


(来源: 新军网003;作者:杨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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