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杨光毅使用残忍的暴力手段奸淫年仅十周岁的被害人杨某某,致被害人死亡。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然而,在广西高院二审时,改判杨光毅死缓,对其限制减刑。案件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调卷审查。期间,被害人母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日指令广西高院再审。这篇文章的阅读量并不高,不过后台有145条留言,可谓是群情激愤,大家不是在骂人渣就是呼吁判凶手死刑。当时,我就承诺一定会密切关注,为大家跟踪报道进展。2020年12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案再审期间,广西高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为杨光毅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申诉方提交的新证据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12月13日,组织检察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月15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整个再审过程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广西高院经再审认为,杨光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杨光毅虽有自首情节,但结合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对该案作出上述改判。虽然是大快人心的结果,但是看了女孩母亲的采访视频,真的开心不起来。
她对媒体记者说,对结果很满意,接着她痛哭道:“可是不管怎么样也换不回我的女儿。”
妈妈还说,已经筹够了钱,回去后就把女儿下葬了,女儿也终于可以入土为安。这些年有关废除死刑的声音一直都有,所以在量刑时,有关部门对“死刑”的考量才越来越慎重。但是,很多真是残酷的案件令人发指,说实话,我无法接受这样的罪犯还能活着。
对于死者,有些人渣就必须一命抵一命!血债血偿,自古以来天经地义,这样才能告慰逝者,安慰生者。
上周,我国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订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迫切希望对未成年犯罪的刑罚也能修正修正,加大刑罚力度。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表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适用缓刑,一般不得假释,认罪认罚从宽要依法从严控制,减刑要依法从严控制。可见,以升格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为抓手,为未成年人群体筑起一道更坚固的“防护墙”,是未来立法和司法的一大发力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讲,“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再审改判死刑,不仅是个案中公平正义的彰显,也是对我国法治保护未成年人精神的有力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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