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旗!晋安全省率先成立!
3月10日是联合国大会第75届会议决议确定的第一个“女法官国际日”。为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晋安区司法局联合晋安法院组建全省首个“蒲公英”女法官普法宣讲团,并举行成立暨授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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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叶晓兰,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元武,晋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勤武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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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讲团要有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把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普法工作落地生根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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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讲团要有高标准。在普法宣传上,要精心策划精准发力,创特色树品牌,充分展现法官专业素养和女性独特魅力,努力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走在前列,将“蒲公英”女法官普法宣讲团打造成为晋安普法宣传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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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讲团要有高质量。紧密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因地制宜、守正创新,突出以案释法,积极联动各方资源,采取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推动普法宣讲广覆盖、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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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高政治站位,不负重托。秉持司法为民、利民、惠民理念,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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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升普法质量,不辱使命。紧密联系实际,着眼“讲什么”“怎么讲”“在哪讲”,积极回应群众所惑、百姓所盼,切实提升以案释法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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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发扬公益精神,不计名利。切实发挥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中“半边天”作用,展现福州市女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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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被纳入晋安区“八五”普法规划十大重点项目。下一步,晋安区委宣传部、晋安区司法局将积极推动全区普法责任单位结合自身职能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队,汇聚社会各界法治宣传教育力量,搭建普法志愿服务平台,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拓展志愿公益服务,推进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助推基层社会多元共治,更好地推动晋安区普法志愿活动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引导广大普法志愿者在加快建设法治晋安中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 | 法治晋安、晋安法院
编辑 | 李九岁▼ 推荐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