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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扮网友卧底自杀群 潜伏救下别人儿子自己儿子跳楼

2016-12-06 思维科学会

父亲扮网友卧底自杀群潜伏救下别人儿子自己儿子跳楼

 

既然被救下了,就应该活下去,我们一起好好活下去。中年大叔为救儿子扮网友卧底自杀群,阿水和李朝晖在QQ上约定,大家一定都要好好活下去,“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反复思量之后,他决定告诉阿水自己的真实身份,“你想知道我是谁吗?猜猜。”QQ那头愣了很久。“我是你叔啊,小伟的父亲。”原来21岁女网友竟是好友的父亲,叔叔虽然救下了他但自己儿子还是在一周前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21日凌晨,李朝晖收到了阿水发来的消息:“妹妹,你父亲到了吗?接你走了没有?我希望在你走之前,见你一面好吗?”李朝晖当然无法赴约见面,他继续以女网友身份劝说阿水:既然被救下了,就应该活下去,我们一起好好活下去。阿水听罢,和李朝晖在QQ上约定,大家一定都要好好活下去,“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但是阿水又说,他不想跟父亲回去,准备去河南找朋友。这让李朝晖又担心起来,反复思量之后,他决定告诉阿水自己的真实身份,“你想知道我是谁吗?猜猜。”QQ那头愣了很久。“我是你叔啊,小伟的父亲。”

直到此时,阿水才明白,原来这个聊了多日、还约自己一起到峨眉山跳崖的“21岁女网友”竟然是小伟的父亲。

在派出所里,他不禁掩面失声痛哭,“我一定会好好活下去!”



本以为这是在电视剧和小说里才有的情节,今日一记者卧底自杀群为我们揭开了这层面纱。没想到这样的案件居然会在现实中存在。

警方表示,面对各种压力,青少年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疏导,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从而走上极端。而“自杀”社交群中的言论,对于两人的死也有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为此,警方正对相关社交群展开调查。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早在2013年,就有类似案例发生。进入社交的查找功能,记者用“轻生”“自杀”等直白的关键词搜索相关群,发现这类搜索词已被屏蔽。“这些年警方和相关部门都在关注这一块,腾讯公司对于一些关键字进行了屏蔽。”警方人士介绍,不过,仅仅靠堵,是堵不住的。

果然,当记者搜索一些关键词时,能搜到很多社交群。有些群直接在群介绍中表露是“自杀主题”。比如一个群,在群介绍中就表示,“有自杀欲的请加群”。

现代快报记者随机加入几个“自杀”主题的社交群,发现里面成员众多,不过都不算活跃,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轻生的话题,整个群里弥漫着负能量。当有人声称要轻生时,没有人劝解,反而开始出谋划策。

在一个群内,记者询问此群是干什么的,有人便回应,“约死”。有人称要轻生,寻求同行者,很快就有一名男子响应,还有人询问都准备了什么工具。当得知对方准备了5斤木炭后,有人表示5斤木炭可能不够,需要多准备一点。

整个聊天过程中,没有人对声称轻生者进行劝阻,有些人的发言甚至语带讽刺。“其实,对于想要轻生的人,他进入这种群时情绪是很低落的,再受到这种刺激,反而会坚定其轻生的念头。”处理上述案件的民警说。

不过,在一些群里也有正能量存在。记者在一“自杀”群内看到,有人对想要轻生者进行劝解,告诉他活着才是最美好的。记者跟此人私聊后得知,他曾在群里挽救过一个想要轻生的人,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记者无法核实真假。

不难发现,“自杀”社交群对于想要轻生的人来说,确实容易导致他们更快地走向死亡。那么,网友不经意间的推波助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陈功律师认为,这种推波助澜的行为,可以认为是一种教唆。目前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自杀是犯罪行为,所以教唆他人自杀,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如果教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导致轻生者产生错误认识而自杀的,那么一般应当认定为教唆者涉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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