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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园区丨全市首张罚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要罚!
为强化末端消防管理,打通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10月13日,湖里区江头街道办事处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的违法行为,开出全市首张街道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消防执法罚单。
9月28日,江头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消防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湖里区后埔社一出租房徐某在1层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执法人员指出后,拒不改正,存在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街道执法人员立即收集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立案措施,开出了新修订《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后全市首张街道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消防执法罚单,给予该违法行为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江头街道办事处此次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的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消防执法罚单,意味着街道消防执法工作在湖里区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为推动全区街道消防执法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厦门湖里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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