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规范外省市职业学校在我市招生的通告


近日

十堰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规范外省市职业学校

在我市招生的通告》

一起看详情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及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加强中职学校招生秩序管理,从2022年起,十堰市教育局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方式,加入了湖北省统一招生平台。我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湖北招生考试(2023.21)》要求执行。

外省市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须严格遵守十堰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纪律要求,严禁在我市虚假招生、有偿招生、委托中介招生,扰乱我市职业学校招生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纳入黑名单,联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十堰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一)在中考前,通过在十堰设立招生点或进入初中学校,以面试、咨询等名义违规提前开展招生或宣传行为。

(二)在中考前,自行或委托中介以职业体验为由,组织初中学生到学校参观、学习等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变相违规提前储备生源的行为。

(三)不向十堰市教育局报备,私自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生的行为。

(四)违反国家、湖北省和十堰市有关招生规定的行为。符合在我市招生条件的外省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省厅计划和要求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未及时进行备案的外省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不得在我市进行招生广大学生家长若有招生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十堰市教育局。联系人:易文涛电话:0719-8699822             0719-8699823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72号十堰市教育局2023年6月27日

请关注十堰教育电视台视频号

倾听教育好声音

往期精彩回顾

十堰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参考

教育部公布名单!十堰两所学校上榜

直击我市2023年中考阅卷现场!


编辑/李康丽

责编/刘生强

审核/易文涛

投稿邮箱/syjytv123@qq.com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