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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国税开通网上办理外出经营证明的通知

2016-06-20 北京国税

 随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推进,北京国税在重任当前再添力,凝神鼓劲,盯紧抓牢,及时解决纳税人热切关心的业务。2016年6月18日再次推出网上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外管证)手续,化解国地税业务对接的最后一公分,减轻纳税人的奔波之苦。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纳税人通过北京国税办税软件(访问www.zlsnet.com下载中心下载软件)或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访问官网www.bjsat.gov.cn)办理业务。

 外管证网上业务包括外管证新申请、外管证作废、外管证缴销业务。

办理流程

 第一步:以“北京法人一证通证书”或“北京国税安全证书(CFCA)”登录北京国税办税软件或网上办税服务厅。

 第二步:纳税人网上填报、提交申请表、附送证明资料。

 第三步:税务机关预审查看资料,反馈审查结果。

 第四步:纳税人网上查询受理结果。

 受理通过,新申请业务可以下载打印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PDF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撤销和缴销业务没有回执下载,显示办理成功提示信息。

 受理未通过,可查看不通过原因,纳税人补充资料后再次提交申请。



来源: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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