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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课堂 ▌手把手教您实时缴税协议电子签署及撤销

2017-01-19 北京国税

纳税人办理实时缴税协议的签署或撤销,采取电子签署的方式完成。

➀实时缴税协议的内容、格式等要素不变。

电子实时缴税协议一式两份,纳税人与银行分别留存一份。

国税系统已备案正确的存款账户账号表,并与银行达成协议,纳税人提交新签署或撤销三方协议申请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电子签章的PDF格式协议,纳税人携之前往银行完成银行端签署,之后再次在网厅申请验证,签署全程不需要纳税人来税务局。

2 新签实时缴税协议。

第一步: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等介质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找到“税务登记”——“实时缴税协议维护”模块。

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左侧的“实时缴税协议维护”,可以看到实时缴税协议维护的四个项目,选择“实时缴税协议”。

新建申请进入业务流程界面,点击“填表”,进入实时缴款协议信息表。

系统会显示目前纳税人已经进行过银行存款账户备案的银行账户信息。(请注意:刚做完存款账户账号备案的纳税人请第二天或刷新取数后再签署实时缴税协议)勾选拟签署三方协议的银行账户,提示对话框“您是否确认更新所选协议信息”,选“是”,系统会自动将信息带出。

将必填(绿色空格)项补充完整,主要包括清算行行号和开户银行行号。(这两个行号请向您的银行咨询)

将表格填写完毕后保存,返回业务流程界面。提交申请。

本业务不需要提交影像资料,点击“提交申请”,系统确认提交后提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

返回办理流程界面,点击“查询受理结果”可以看到“税务机关正在受理中”。(这里的税务机关为电子税务局,后台自动完成,如有问题,请查看是否为网络、浏览器问题)。

纳税人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十分钟刷新网上办税服务厅,可以查看涉税事项的办结状态。当前状态显示为“已办结”,表明税务机关已对申请处理完毕。

点击“查询受理结果”,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PDF格式协议(彩色打印或黑白打印均可)。纳税人在打印出来的电子实时缴税协议加盖纳税人的单位公章、法人印章和账户预留印鉴,一式两份,携本协议前往银行完成银行端签署。

第二步:纳税人在银行网点办理完相关业务后,再次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实时缴税协议”模块中“银行系统验证(协议正式生效)”子模块进行办理。

根据网站提示录入并提交相关信息,提交后于60分钟以后查询受理结果。

提示:如签署未成功,系统将提示相关错误信息,可在修改后再次发起验证,直至签署成功。如遇电子实时缴税协议相关业务无法办理时,可与在线客服联系或返回办税服务厅办理。

3 变更实时缴税协议。

第一步:点击“01 实时缴税协议”后,系统会自动校验纳税人是否签署过三方协议。如果纳税人签署过三方,则会提示纳税人“已经签署过三方,如需重签需要首先终止掉之前旧的三方”,并且阻止纳税人签署新三方的下一步操作。

第二步:此时纳税人需要点击“02 撤销实时缴税协议”,按照操作流程在网上撤销完毕(注意:撤销旧三方的操作纳税人不用去银行,并且在撤销的流程中,对于三证合一户,其纳税人识别号为新号,但是不用管它,按照流程走完即可,最后终止的还是旧号所签署的三方)

第三步: 接着点击“03 银行系统验证(撤销正式生效)”,按照要求点击确认后,旧的三方协议终止成功。

第四步:然后重新点击“01 实时缴税协议”,打印出新的三方协议后,此时需要纳税人拿着新三方去银行签署完毕。注意,如果签署的银行和终止协议的是一家银行,请将撤销实时缴税协议也打印出来,交给银行。

第五步:之后回到网厅点击“04 银行系统验证(协议正式生效)”,按照要求点击确认后,新的三方协议签署成功。


提示:由于网厅目前在不断更新中,有时系统不稳定,有时会校验有误,请您谅解,请您将系统报错截屏后与网厅服务商联系或返回办税服务厅办理。


来源:北京国税 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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