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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案例提醒!】会计人员不容忽视做账过程中的“证据链”

2017-05-26 北京国税

案例1:会议费的证据链

公司支付年终经营总结会发生的会务费共计10.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会务费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会务审批单;

2)会务合同或者协议;

3)会务进程单;

4)出席签到单;

5)付款证明;

6)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费用的预算情况;

8)会务现场照片(或者其他影像资料);

9)其他资料。

案例2:办公费的证据链

北京某商贸公司2016年5购买日常用办公用品468000元,取得了专用发票。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万元

    贷:银行存款  46.8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购买办公品的审批单;

2)采购办公品合同或者协议;

3)合规的办公用品发票;

4)办公用品清单或者明细表(列明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等);

5)若属于支付的现金还需要收款方的有效凭据,若属于银行支付的则需要银行付款证明;

6) 其他资料。

案例3:劳保费的证据链

济南一家公司2016年12月份购买服装用作工作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

▼ 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 证据链包括:

1)购买工装的采购合同;

2)公司劳动手册上明确写着:工作服属于公司所有,甚至注明员工离职一律交回公司;

3)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公司内部制度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

5)制服价应该符合行业一般标准,也就是说不能远高于行业价,或者远高于生产经营需要的要求;

6)其他资料。

案 例 总 结


1)会计人员做账的依据不仅仅是一张正规的发票,更需要通过取得多个证据链来共同佐证该项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2)会计人员的每一笔账务必须吻合业务,真实地还原该项业务的本来面目与来龙去脉。


编辑设计: 北京国税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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