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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税早新闻8-04 ▌北京市公积金对账单可上网查询!发票报销的10个提醒点!

2017-08-04 北京国税


摘要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营改增试点成果超预期,继续深化改革任重道远;

3、多省份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入国家平台,小产权房仍遭禁;

4、您的公积金有多少利息了?对账单能网上查了;

5、北京市政府将直接取消76项部门权力;

6、发票报销的10个提醒点。

1、北京国税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15日。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在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公告内点击链接(www.bjsat.gov.cn/WSBST/jsp/gwyzp/gwy_login.jsp)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21世纪经济报道

金砖国家经贸部长会议达成八项成果,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出炉。其内容包括:批准建立金砖国家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批准《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指导原则》、《金砖国家投资便利化合作纲要》、《金砖国家经济技术合作框架》,达成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反对保护主义的行动共识,欢迎中国明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3、证券时报

营改增试点成果超预期,继续深化改革任重道远。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已取得改制、减税和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等多方面成效,但现行处于过渡期的增值税仍存在诸多有待破解的难点和需要克服的制度缺陷。税制改革步入深化攻坚期,税率简并和立法将是下一步改革重点。(记者 易永英)

4、北京日报

海淀地税首推新户一站办结。自7月19日起,海淀地税局开始统一在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新户报到事项实行一站式办结,解决以往纳税人新户报到“来回跑腿、没有头绪”的问题。(记者 赵鹏)

5、北京市门头沟国税局:

门头沟国税局“3+针对性”开展增值税发票专项辅导和法人约谈工作。近日,门头沟国税局认真落实市局工作部署,坚持“3+针对性”原则,大力开展增值税发票专项辅导和法人约谈工作。一是“范围+针对性”;二是“内容+针对性”;三是“效果+针对性”。

6、北京市房山国税局

房山国税局与地税局精诚合作,深入开展国地税合作事项。房山国税局与地税局凝心聚力、精诚合作,以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挖掘合作深度,深入开展国地税合作事项。

1、央视新闻、中新网:

违停怎么处罚?押金怎么收?共享单车新规来。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点击查看详情违停怎么处罚?押金怎么收?共享单车新规来

2、第一财经日报

多省份不动产登记系统接入国家平台,小产权房仍遭禁。截至6月底,全国至少有十余个省区市已经将当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全国信息管理平台。这比国土资源部设定的年底大限提前了半年左右。(记者 叶开)

3、经济参考报:

国企电子商务平台加速布局。据国资委统计,在其监管的101家中央企业中,已有71家企业电子商务取得规模化发展。今年上半年,中国化工和中国海油分别推出了中国化工电商平台和中海油电商平台,日前成立的中央企业电子商务联盟更是集结了14家中央企业。(记者 杨烨 实习记者 黄可欣)

4、北京日报

您的公积金有多少利息了?对账单能网上查了。日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2016-2017年度(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工作,缴存职工可以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bjgjj.gov.cn)查询打印2016-2017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记者 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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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级机关将建公务员辞职后从业限制清单。近日,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称,具有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执法监督等职能的市级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018年6月30日前逐步建立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并报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区级机关应参照市级机关建立限制清单。(记者 解丽)

6、北京日报:

市政府将直接取消76项部门权力。北京市将首次制定市区两级政府统一的权力清单,并在原有基础上“减重”三成,使市政府部门权力减至2131项,其中取消76项政府部门权力。

点击查看详情市政府将直接取消76项部门权力

发票报销的10个提醒点

提醒点1  会务费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具有会务费的日程安排、会议纪要、会议合同、参会人员签到、支付会务费银行付款单以及会议现场照片等证明开会真实性的辅佐证据,切记:费用的报销不仅仅是取得正式发票!

提醒点2  预付卡充值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在报销的时候财务人员是否一次性计入了当期费用,记住只有取得了消费明细单后才可以根据具体实际消费情况税前扣除。

提醒点3  非商品明细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取得的费用发票项目只是笼统的写的“办公用品一批”、“电脑耗材一批”、“材料一宗”、“食品一批”等非商品明细发票。

提醒点4  未填对方企业税号发票

重点关注: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取得普通发票未填写税号不得报销入账。

提醒点5  个人抬头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取得了个人抬头的费用支出发票,类似个人抬头手机发票等支出凭证不能税前列支,但是以下个人抬头发票可以入账报销: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以及医药费票据等。

提醒点6  不合理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将不属于公司经营支出的发票拿到企业来报销入账,如:报销加油费的发票金额远远超过车辆实际耗用量、报销大量连号的出租车票、报销的住宿费大大超出了合理标准等。

提醒点7  发票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运输费发票、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提醒点8  盖章不规范的发票

重点关注:发票是否存在盖章错误、位置不对、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

提醒点9  抬头简称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是否填写了对方单位的全称,一定注意取得了未填写全称的费用发票不得报销。

提醒点10  过期的费用发票

重点关注:取得的费用发票是否已经过期、失效或者换版,如:现在若是再取得地税版发票不得报销入账,因为从2016年5月1日起地税已经不再向纳税人发放发票。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采编: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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