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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解读】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封面及填报表单改哪儿了?

2018-02-10 北京国税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以下简称《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填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就报表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和修订内容进行了权威详解。

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及填报表单改哪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封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等文件规定,将原“纳税人识别号”修改为“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本表属于纳税申报表的辅助表单,并非正式表单,主要用于列示纳税申报表全部表单的名称、编号等信息,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快捷、高效、合理正确选择所要填报的表单。根据《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最终情况,本表进行了相应调整。

1.取消表单

为减轻纳税人的填报负担,本次修订取消4张三级明细表。分别为: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A105081)、原《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原《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2)、原《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利息、保费收入优惠明细表》(A107013)。

2.调整表单编号

由于前序表单取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表单编号由原A107014调整为A107012。

3.调整表单名称及填报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关于调整部分表单报送要求的规定,将原《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表单名称调整为《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将原《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表单名称调整为《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将原《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表单名称调整为《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纳税人只要发生职工薪酬支出、捐赠支出(含结转)、特殊行业准备金支出,无论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以上相应表单都需要进行填报。

由于增加技术入股等递延事项的填报内容,将原《企业重组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表单名称调整为《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

为规范表单名称,将原《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表单名称调整为《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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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设计:北京国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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