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开出,可实现一键报销。8月10日,全国首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在深圳实现落地。区块别与传统电子发票与简单的电子发票上链,此次落地的区块链电子发票,将“资金流、发票流”二流合一,将发票开具与线上支付相结合,打通了发票申领、开票、报销、报税全流程。(环球网)
早新闻8-13 ▌全国首张区块链发票来了!
让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前行。7月20日,全国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同一天,县级新税务机构以公告形式发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而此前的6月15日和7月5日,税务总局、省、市税务机关分别在省、市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当天以总局令、公告形式发布了税务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中国税务报)
各地税务机关以党建为引领抓改革 促发展。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各地税务机关始终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改革的全过程,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让中央的决策部署及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入脑入心入行,为改革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综合各地税务机关报道)
新税务展现新速度!留抵退税“大红包”提速发放。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当前正值税务机构的改革期,税务部门在抓好改革工作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办税流程,加快审核速度,确保深化增值税改革“红利”及时送到纳税人手中。(国家税务总局)
人社部就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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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水资源税节水作用显现。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北京市水资源税计税取水量为7.2亿立方米,申报数为4390笔,入库税款15.6亿元,有100余家自备井单位转为使用城镇公共管网供水。开征水资源税,对节约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中国税务报 记者 冷文娟 实习记者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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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税务:税务机构改革为打骗打虚“加力”。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在确保机构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同时,不断加大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力度。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密切协作,有效集成信息资源,及时发现、重拳打击骗税虚开行为,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税收安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彰显出新税务机构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规范税收秩序的决心与信心。(江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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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无感式”完成首批管户划转。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在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挂牌后的首个征期,完成云南省税务局直征局、昆明市税务局等部分市局的首批管户划转工作,涉及9497户纳税人和缴费人,其中纳税人8192户、缴费人1305户。(中国税务报 秦明娟 记者和晓兰)
问: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第一,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改进《外管证》开具范围界定。纳税人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以下简称跨省)经营的,应按本规定开具《外管证》;纳税人在省税务机关管辖区域内跨县(市)经营的,是否开具《外管证》由省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第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
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上述事项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的规定执行。”
来源:12366北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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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北京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