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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微课堂:税率调整后,您需要学习这些内容……
导语
欢迎您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深化增值税改革微课堂。
3月2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39号文),并出台配套征管文件,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增值税税率。
本期深化增值税改革微课堂所讲的内容是:增值税税率调整的相关内容。
主要内容
☞ 00′38″3月20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39号文)。
☞ 01′33″增值税税率调整历程。
☞ 03′20″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政策及案例。
☞ 05′16″增值税发票开具衔接的相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4号公告)。
☞ 07′39″开票软件升级和税率选择问题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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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