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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知识小测试

北京税务 2021-12-10

加个星标🌟约定明早再见~

来源:北京税务





哈喽小伙伴们又到了税法知识小测试的时间啦!你准备好了吗?





点击选项进行答题



 问题一


2020年以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效期为几年?

A.3年

B.4年

B.5年



 问题二


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吗?

A.应视同销售

B.不应视同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问题三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A.对

B.错



 问题四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至12月份享受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购买方要求我单位必须为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是否还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减征增值税政策?

A.可以

B.不可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减免税,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就该笔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手动选择填写“3%”字样。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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