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缴费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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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个星标🌟约定明早再见~
来源:北京税务
致广大缴费人的一封信
社保费征管改革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民生福祉,也关系到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按照相关部署,2020年11月起,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本月征期为11月9日至11月25日,为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请您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确保征期内在缴费账号中存入足额费款。
对于企业您需重点关注:大部分企业可以沿用银行批扣的方式。在2020年11月1日前,企业已经在人社(医保)部门签订《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且符合税库银三方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相关规定要求的,无需另行与税务部门重新签订缴费协议,可以继续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
若不能实现批扣,将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与您联系并辅导您下载安装“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以下简称“单位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download.bjca.org.cn/download/sbgl.zip),成功安装后您可选择:一是已签订三方协议的企业,可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二是未签定三方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客户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对于既不能通过“银行批量扣款”缴费,也无法安装“单位客户端”的企业,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各区社保(医保)经办大厅设置的税务窗口或综合办税服务厅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但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不推荐此种方式。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您需重点关注:可继续使用在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登记的缴费账号,确保在征期内账户足额即可完成缴费。
其他需要您关注的事项:为了方便缴费人能熟知和掌握客户端使用等相关缴费事项,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会主动与您联系,您也可以主动联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请您确保在人社(医保)部门预留的电话保持畅通。同时,我们制作了客户端操作视频方便您自助学习使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10p7s9Ga3eNfLY3fuPOH5A(提取码:SW01)。
如您想了解更多详细情况,请关注官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网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4182/202010/77b2f7a342184b22a188b84fbc86c3a3.shtml
(温馨提示:以上正文中的3个网址内容,建议请广大缴费人复制后从PC端浏览器中打开查看。)
附件: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手册(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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