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类完税证明如何开具?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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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类完税证明如何开具?
1.请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进入该模块后,纳税人选择税种、税款所属期【查询】,查询可开具信息,查询数据后【开具】即可。
注意:【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中只能申请一次,如需要补开,可以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补开完税证明,补开没有次数限制。
2.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进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页面,选择税款所属起止日期,选择“打印格式”(按明细开具或者按汇总开具),点击【查询】,查询出相关结果后点击【开具】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种方式:
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二、证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补开。
第二种方式:
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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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办理成功之后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找到变更后新办税人员的信息点击右侧本人确认及实名认证,需人脸采集实名认证,本人确认状态是已确认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办税人信息变更。
注意事项:办理成功之后点击
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二、用户管理—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
找到变更后新办税人员的信息点击右侧本人确认及实名认证,需人脸采集实名认证,本人确认状态是已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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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请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下方点击【我的待办】—【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显示异常项目明细后,点击【反馈确认】可以看到发票信息,请依次点击查看详情,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后点击【确认】,所有发票信息确认完成,点击右下角的【异常项目反馈确认】,再点击【返回】选择【反馈结果】,右下角的【异常项目汇总确认】,反馈后点击【政策速递】—【我的待办】查看办理状态显示已处理说明反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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