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蓝字发票时,销售方信息如何填写/修改?
答:您好,请在退税申请表界面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刷新查看,如果仍然没有选项,请操作鼠标在其他地方点击一下,将鼠标定位至其他地方后,再点击“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请选择字样查看有没有可选择的选项。
答:您好,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代理机构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税务代理申请】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代理用户授权申请”发起申请;第二步:机构发起申请后,被代理企业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企业授权管理】—【税务代理管理】进行确认。注:目前只能由代理机构向被代理企业发起申请,被代理企业进行确认。企业无法向机构发起申请。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步:
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二、用户管理—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税务代理申请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代理用户授权申请”发起申请。
二、用户管理—企业授权管理—税务代理管理进行确认。
答:您好,具体操作如下:
1)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2)销方地址:界面点击下拉选项可自动带出注册地址或生产经营地址,注册地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带出,“生产经营地址”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
3)电话:根据登记信息中的“生产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自动带出,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
4)销方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可从已采集的存款账户账号中选择,如需修改和添加,可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注意:数电票票面上的“销售方信息”显示销售方名称和销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不显示销售方的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地址、电话等信息,若勾选银行信息后方“是否展示”选项,则会将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将展示在备注栏。
图示指引如下
销方地址: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三、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
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三、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选择非涉证信息进行修改。
二、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三、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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