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红冲开具的数电发票
来源:北京税务
1月第二期
在电子税务局上如何查询预警信息?
答
您好,请点击【互动中心】—【在线交互】—【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或【网格化提醒类事项消息推送】查看。
图示指引如下
一、互动中心—在线交互。
二、互动中心—在线交互—网格化辅导消息推送。
三、或互动中心—在线交互—网格化提醒类事项消息推送查看。
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发票,在发票开具界面如何添加商品信息,能否跟税控中一样在开票界面进入添加商品后再选择?
答
您好,此问题可以按以下方法操作:
(1)【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立即开票界面,在“项目名称”处输入信息,系统会自动智能匹配提供相似选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若没有符合的项目,可在智能匹配框最下方点击【自行选择商品编码】,右侧会自动带出自行选择商品编码界面,补充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并带入当前行】即可将自行添加的信息带入到项目名称处;
(3)点击项目名称后方的图标,在右侧弹出的项目信息查询页面只能选择已维护的项目信息,不能添加,要添加只能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进行添加,可手动录入,也可以下载模板填写后导入。
在电子税务局上如何红冲开具的数电发票?
答
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可依次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页面,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界面。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后进入【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页面】,在该页面中若数电票票种选择的是“电子发票”,点击【提交】按钮,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选择红字发票票种是‘电子发票’,确认方确认后系统将直接生成红字发票,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点击【确定】,红字发票开具成功;若数电票票种选择的是“与原蓝票一致票种的纸质发票”,点击【确定】,跳转到“提交成功”界面,提示红字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
如果是需要对方进行确认的情况,对方纳税人登录后可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页面处理,同意红冲选择“确认”,不同意红冲选择“拒绝”,也可以对红字信息确认单进行撤销。
当红字信息确认单状态为购销双方已确认状态或无需确认状态时,纳税人可依次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页面,在常用功能模块中点击“红字发票开具”,录入查询条件查询到此前开具的红字信息确认单,点击右侧的“去开票”,进入红字发票开具页面,之后正常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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