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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6-12-28 鹤壁检察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鹤壁经技技术开发区海河路办事处小八角村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8人被处分追责。2011年至2013年,小八角村以虚报10户村民危房改造建设名义套取国家资金143420元,用于村内支出;以虚报道路建设工程名义套取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3000元,其中9000元用于发放村“两委”班子成员春节福利。2016年11月,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小八角村党支部委员李新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会计王荣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党支部书记韩秀勤、副书记王荣有、委员王树岭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熊利广、财政局非税和农财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杨向军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海河路办事处副书记丁连礼,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淇滨区九州路办事处凤凰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万红勤骗取困难职工专项救助资金被行政记过。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万红勤利用工作便利,以辖区居民裴某名义申领困难职工专项资金1000元,只分给裴某200元,将剩余800元据为己有。2016年8月,九州路办事处给予万红勤行政记过处分。

三、山城区鹿楼乡寺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保良骗取退耕还林补贴被开除党籍。2003年,李保良利用负责该村退耕还林工作便利,将集体所有的42亩荒地通过荒地造林的方式以其本人及亲属名义按退耕还林上报,骗取国家2004年至2013年退耕还林补贴55020元。2016年9月,鹿楼乡党委给予李保良开除党籍处分。

四、鹤山区姬家山乡蒋家顶村委会主任武文生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被党内警告。2011年,武文生以实施过的“挖水池”项目名义,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050元,用于其它村务开支。2016年11月,鹤山区纪委给予武文生党内警告处分。

五、浚县善堂镇北柴村电工妻子违规享受低保,支部书记晁汉生被党内警告。2012年7月,晁汉生在该村低保办理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该享受低保的本村电工柴书乾的妻子李某违规享受农村低保。2016年11月,善堂镇党委分别给予晁汉生、柴书乾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发生在群众身边和基层的违纪违法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责任传导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县、乡纪委要聚焦荐读执纪问责,主动排查、及时解决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来源:鹤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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