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 | 你不知道的学位论文大抽检!
近期各大高校已陆续展开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为逐步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体系,营造全方位关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小编特总结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相关信息。
各学校都要开始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检啦。
你的论文有多大比例会被抽到?
抽到的问题论文如何处理?
被学术争议误判怎么办?
快来一起走进本期看点:论文抽检
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其中,国家级和省级抽检工作的开展根据当年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具体下发的文件执行,校级抽检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依据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学位论文抽检采取随机抽取与重点追踪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在随机抽取的基础上,对重点追踪对象加大抽检比例。
抽检范围一般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不含涉密论文)。硕士按5%、博士按10%的总量比例进行随机抽检,对重点追踪对象的抽检率最高可达100%。抽检每年进行一次。
研究生院根据上一年度授予学位论文名单,随机产生抽检论文名单,论文从校图书馆统一获取。
抽检按照通讯评议和复评两个阶段进行。
一般采取双盲方式(即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做匿名处理,且学位论文评阅人的信息保密),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通过通讯评议送3位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种情况。同一篇学位论文,有一位专家的评阅意见为不合格的,一般将再聘请两位专家进行复评。
一般情况下,通讯评议及复评后,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以下简称“问题论文”)。
在国家级、省级抽检中,“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停止一定时间的导师招生资格,且停止招生资格期间导师指导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校级抽检。学校在下一年度将该学院学位论文列为重点追踪对象,并缩减“问题论文”所属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
在校级抽检中,“问题论文”的指导教师停止1个年度的导师招生资格,且停止招生资格期间导师指导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参加校级抽检。学校在下一年度将该学院一级学科学位论文列为重点追踪对象,缩减“问题论文”所属学院该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招生指标。
对抽检中有评议专家提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已获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对专家提出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和作假行为,经复议属实的研究生,将依据相关实施办法,货撤销其已获学位,将其结果通报所在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对在校级抽检中被认定为问题论文且对专家评议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抽检结果公布一个月内将申诉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
学位论文抽检程序须严格透明,确保抽检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评议工作的专家要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议工作。
文章来源: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教育
本期编辑:李咪 王丽佳 张英男 彭玏
审核人:任宇飞 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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