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文赏析 | 国际水法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和意义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自然资源学报 Author 胡德胜 等
国际水法中的普遍国际法规则,具有充分的自然科学成果支撑和广泛的国际实践基础。长江流域立法借鉴国际水法,既是科学立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的必要前提。针对长江流域立法面临的三个方面的巨大挑战,重庆大学胡德胜教授等建议借鉴国际水法关于生态整体性路径、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以及流域治理体制机制三个基本方面的理论、法律和指南以及实践,予以解决。这一研究成果《国际水法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和意义》发表在《自然资源学报》2020年35卷第2期,供决策者和研究人员参考。
摘要
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推进,长江流域治理亟待法治化。由于调整对象、事项和目标方面的相似性,国际水法的理论、原则、规则和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具有重要且有益的参考价值。长江流域立法面临着利益主体多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任务艰巨以及治理体制机制很不合理三个方面的巨大挑战。国际水法关于生态整体性路径、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以及流域治理体制机制三个基本方面的理论、法律和指南以及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具有重要启示。其意义体现在:直接促进长江流域治理的法治化,间接推进中国流域立法与国际水法之间的兼容性;直接示范国内其他流域,间接助推实现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的战略。
本文转载自自然资源学报,有删改
责任编辑:许多
审编:鲁嘉颐
终审:顾伟男 田巍 梁龙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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