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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大地震!“云在指尖”被查并定性为传销!

2016-10-19 地球人传媒

“云在指尖”是做什么的?只听名字很容易想到云计算,其实这是一家微商分销平台,名气还不小。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湖北省咸宁市工商局发布公告称,“云在指尖”涉嫌传销一案已结案,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微信方面也已将“云在指尖”相关公众账号封号。



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称,经查明:广州云在指尖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于2014年10月31日运营上线,该商城是当事人自行开发具有在线购物、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截至2016年2月2日,在售商品16类、6000多种,供货商150余家。


此外,截至案发时,“云在指尖”关注人数达2400万余人,缴费人数达260万余人,涉案金额6.2亿余元。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咸宁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50余万元并处15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主体为“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已经删除所有发布过的内容。




工商部门认定为传销!


日前,微信团队官方账号之一“微信视界”发布了一篇《严打网络传销不手软,腾讯配合工商部门封停“云在指尖”等相关账号》的文章。


微信方面表示,“云在指尖”是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在指尖)通过链接微信公众号“云在指尖”自定义菜单,自行设立开发的电商平台。其假借“消费资本论”、“消费是投资人人是老板”、“全新商业模式”、“分享赚钱”等噱头,吸引了大量人员传播和参与,导致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是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也同时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随后浏览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阅其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宁工商处字〔2016〕37号)后了解到,该局于2015年4月接举报称广州云在指尖涉嫌在咸宁地区从事传销活动。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广州云在指尖开办的“云在指尖”网上商城在销售商品后给上线会员返佣,其返佣规则具有明显的“层级关系”、“入门费”、“团队计酬”等特征,涉嫌传销。






云在指尖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宣传


它凭什么火爆朋友圈?


“只要一部手机,一个微信账号,消费128元就能代理整个商城的产品,在家里发发链接,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上万,甚至十几万。”这段盈利模式的描述,曾经让“云在指尖”微信商城火爆了朋友圈,吸引了大波的微信用户加入。 


该商城宣称,消费者只要在该网络商城消费128元的产品,就自动升级为“指尖管家”,参与公司80%的利润分配,可以拿八代的奖金。按照“云在指尖”的会员机制,当你推荐一个人成为“指尖管家”(第一代)时,你可以拿40%的利润,当你的第一代管家推荐一个管家(第二代)时,你可以拿10%的利润。第三代至第五代,都可以提取10%的利润。第六代拿8%的利润,第七、八代拿6%的利润。


知乎网友爆出的“云在指尖”的推广海报





参与人员通过微信进入“云在指尖”网上商城,以购物形式缴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缴费加入则可获得当事人给付的佣金。当事人通过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关规则,计算和给付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报酬,具体如下: 


1、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 :“云在指尖”会员通过发送“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的链接或二维码,吸引其他人员关注“云在指尖”微信公众号。 


2、要求人员缴纳费用获得会员级别和继续发展人员晋升会员级别。会员级别的晋升途径,一是增加累积消费金额,二是增加直接和间接发展的“指尖管家”数量。截止2016年2月,云在指尖总会员246万人,1星会员是230万人,2星会员是18万人,3星会员是4227人,4星会员是1309人,5星会员是378人,人员层级总数为52级。


3、依据会员的层级关系和会员级别分配佣金。 佣金来源于参与人员按商城销售价购买商品加入所支付的费用中,商品销售价由当事人支付给供货商的商品货款、 当事人支付给上线人员的佣金、当事人的非法盈利、平台技术服务费四个部分组成,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记录在交易订单 数据库中。





如何定性传销?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一般认为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





1、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即“拉人头”;
2、直接或变相收取“人头费”或“资格费”;
3、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即团队计酬。





由此看来,通过购物的方式缴纳入门费,层层分级发配佣金,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的“云在指尖”商城的会员机制带有很明显的传销特征。


揭秘真相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




为什么微商传销案例屡见不鲜?


为了规范平台上微商的分销行为,在今年8月腾讯微信安全风控中心高级总监郑立鹏发布微博称:“关于传销,微信平台只允许两级(包括发展人员本身)分销模式,三级以上分销,会停微信支付功能和封停帐号。”


所谓三级分销模式,不管垂直还是平行拓展,都可以无限拓展,但提佣关系只能到三级。微信第三方开发商微巴品牌总监徐燕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但也会有一些平台打擦边球,提佣关系建立很多层级,而且发展分销商还有返利,这说明利润本来就是虚高,而且涉嫌拉人头传销,这是微信整治的重点”。


近年来,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传播便利,新型的传销模式不断涌现。很多网络传销分子对传销进行包装,隐蔽性强,让人难以认清其本质。尤其在微信朋友圈中,微信传销案例屡见不鲜。


当下,很多微商已经逐渐脱离了商业的本质,微商的层层分销机制,使得他们不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导致传销嫌疑,甚至一些传销团伙干脆就转战微商。而微信朋友圈本身具有的社交属性,也正是微商成为传销温床的原因之一,“朋友圈内天然有比较高的信任度,所以会成为滋生非法传销理想的土壤。”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延来表示。


微信毕竟是社交在前、电商在后,与淘宝这类电子商务平台有着明显区别,因此在资质的审核上需要进一步监管。而这次对“云在指尖”的定性只是信号,微商行业或将大洗盘。


微商发现涉嫌网络传销,该咋办?

如果微商发现自己所从事的代理销售行为,或服务提供行为涉嫌非法传销的,你应该:


①自行判断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是否涉嫌非法营销作出判断。


②与上级经销商通过协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对可能涉嫌非法营销的事项进行修改和调整,坚持合法经营的理念和模式。


③如果已经发现自己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且无法自拔,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终止非法传销的行为(合同),以确保该微商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


④可通过收集非法传销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揭露非法传销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避免承担本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⑤应立刻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看看你身边有没传销组织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信息的传播越来越快;警方对于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严格,但是总有些人铤而走险,毅然而然走上这条绝路。有借着微信传播的,以旅游为借口的,打着资本运作旗号的,投资虚拟货币的……


这些伎俩无一不是编一个一夜暴富的美梦,再你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时,卷走你的血汗钱!请大家睁大眼睛,说不定传销就潜伏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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