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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出新规了,司机议价、绕道等违章行为将翻倍记分!

广州交通 2019-06-26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范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营运行为,为市民提供文明、优质的出行服务,根据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以及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交通部门修订出台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以下称为《新规》)。


《新规》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为什么要修订?


《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管理规定》(穗交〔2014〕166号)自2014年实施以来,在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份文件在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2016年10月,交通运输部修订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修改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表述、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条件等内容;国家、省层面出台的有关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和服务的法律法规,也新增了一些违章情形,这些都与广州市目前实施的相关管理规定存在差异。此外,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绕道等市民密切关注且影响较大违章行为的记分分值过低,对违章驾驶员的警示力度还不够大。据统计,2017年市交通部门共对4,938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7,032宗违章行为进行了记分,其中,1,376名驾驶员违章次数2次以上,149名驾驶员违章次数达4次以上,而累积记分满20分的驾驶员不足80名。


鉴于上述背景,市交通部门对《广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管理规定》(穗交〔2014〕166号)进行了修订。


为什么要修订?



《新规》主要变化是什么?

有哪些看点?


更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63号)的规定,《新规》修改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条件,并增加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撤销的情形。和之前相比,考取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龄要求方面,从一年增加到了三年。同时,还增加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机动车驾驶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和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条件要求。此外,今后已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旦发生上述情形,其从业资格将会被撤销。



更多的违章记分情形

《新规》一共有46项违章记分情形,比之前多了8项,主要是因为巡游出租汽车相关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增加了一些违章情形,相应的违章记分情形也就多了。此次修订,《新规》新增了“未取得车辆运营证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未办理注册手续驾驶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新的违章记分情形。



更高的违章记分分值

根据《新规》的标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议价、绕道等违章行为将会被记10分,相较之前的记5分,分值翻了倍!这就意味着,驾驶员一旦发生两次议价或绕道违章行为,其累计记分分值将会达到20分。违章后果很严重,因为,市交通部门将会扣留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并要求驾驶员重新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类似的还有,“转借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挪用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2项违章记分由记10分提高至记20分,“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由记5分提高至记10分等。


据市交通部门介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议价、绕道等违章行为,处罚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其更大的损失将来自于时间沉没成本以及个人信用损失等。比如,《新规》规定违章累积记分满20分的驾驶员,需停产重新参加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此外,驾驶员违章行为会被纳入个人信誉档案。如果是严重违章,根据《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招聘公约》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将以行业自律的方式对其实施约束措施,并约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不录用发生多次违法违章、严重营运违章等情形的或因违反《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招聘公约》被清退的驾驶员。


有哪些看点?


市交通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慎重权衡眼前蝇头小利和长远利益,自觉抵制各类违章行为。

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客运违章记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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