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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南方数码助力长沙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首证颁发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非常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的建设,要求平台建成后,要具备很强的持续性发证能力。因此,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具有时间极紧,要求较高,任务很重的特点。南方数码充分发挥利用已有信息化资源,凭借多年在信息化测绘、数字国土和智慧房管等领域的经验积累,结合国家和省市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调集近50人的专业团队,加班加点,历时43天,建成了不动产权籍数据管理、登记发证、外网申请等业务系统,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从权籍调查到登记发证的测绘登记一体化管理,为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强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
目前,该平台当前在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和长沙市房产交易大楼三楼三个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点运行。
2016年9月9日起,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办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发证机关办理登记,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森林、林木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登记,待职能职责进一步划转后实施统一登记。
长沙市本级启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地产登记由不动产登记替代,房地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停止发放,颁发《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