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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汇集已按现行规定公布的所有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和外汇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措施等相关信息,是企业及相关从业者进行经贸活动的“政策百科全书”。
2018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继续为广大企业及经营者传递新时代的经贸政策。
本期公告数量:7项
关键词:进出口货物报关、汇总征税担保、商品归类、电子支付系统、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一、规范进出口货物报关申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7号
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企业使用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可以按照此报文格式生成电子数据报文。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
二、办理汇总征税担保业务电子化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
为便利企业办理汇总征税担保业务,优化税收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进一步深化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
三、商品归类资料提交无纸化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3号
为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推广实施商品归类资料提交无纸化,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海关业务。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通过海关有关系统提交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
四、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
2018年7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进一步提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支付海关税款的便捷性,提高税款入库效率。目前,该系统可支付的税费种类有: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缓税利息、滞纳金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
五、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第18号,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18年7月28日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开始施行。2018年版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共在22个领域推出开放措施。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
六、扩大开放继续先行先试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第19号,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重要讲话精神,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18年7月30日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开始施行。本次修订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田”作用,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探索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
七、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8年第6号,公布《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商务部第4次部长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6月30日起施行。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详细内容!
来源 | 商务微新闻
四川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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