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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开网店不需要这个证明了!四川取消9项证明事项
“减证便民”在继续!
日前,省政府向社会发布《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取消了包括办理工商登记时要求提供的“同意场所经营活动的证明”等9项证明事项。
本次取消的证明事项,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进程加快,这些事项已不适应时代需求,并对群众在接受政府服务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过去
办理工商登记要求办事群众
提供“同意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
现实
老百姓开展经营活动
场所随时变化甚至
在家就可以开展
如网上经营活动
所以
该事项被列入清理取消目录
具体有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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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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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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