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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辅导】注意!《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这三项规定别误读

2017-12-08 宁波国税
  国务院修订后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与修订前的原《条例》相比,修改项目不少,内容变化较大。从网上讨论情况看,不少人对新《条例》有关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产生了误读,有必要予以澄清。



征收率并没有都统一为3%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运费仍然不能抵扣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没有重大变化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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