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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 |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三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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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第三十八期)
9月26日下午14:30,宁波税务第三十九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答疑来咯。我们的答疑老师将通过可视化的形式为您讲解如何开好、用好数电票,解答系统操作及事项办理流程等相关问题。欢迎您关注“宁波税务”,锁定我们的系列课程哦!
课程内容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技术与应用可视
答疑(第三十九期)
时间
9月26日下午14:30-15:45
答疑老师
祝静怡、赵夏宇
往期热点问题
问
如何查验发票?
答
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用票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进行查验。
问
数电票开出后我需要打印下来盖章寄给对方吗?
答
数电票无需加盖发票专用章。数电票开具成功后可自动交付至对方税务数字账户,如果对方暂时还不是数电票的用票试点纳税人,您可以通过邮箱等多渠道线上交付。
问
开具的数电票在哪里能查到?
答
您可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模块中,查询自己开具的数电票。
问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时,备注信息该如何填写?
答
发票备注信息项目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附加要素“信息维护”模块预设的相应“场景模板”添加或开票时直接选择“附加项目”单个添加编辑,添加相应的“场景模板”;也可以直接在备注信息输入框中填写。
问
数电票开错了,能否作废?
答
数电票一旦开具便无法作废呢,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按规定对开具的数电票进行冲红。
END
来源 | 宁波税务
制作 | 镇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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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 | 象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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