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的十大文化错位(上)
今天给大家讲方法论的最后一讲,是另外一篇文章,《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的十大文化错位》。原来发表过一篇《中国百年西方哲学研究的八大文化错位》,后来又加了两个文化错位,整成十大文化错位。这篇文章也是从方法论的角度,来反省我们中国一百年以来引进西方哲学、引进西方文化的历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引进西方哲学。那么我们在对西方哲学进行研究的时候,产生了一些文化错位。这里列举了十个方面的我认为是比较重要的例子,试图要理清我们在百年西方哲学研究中普遍流行的一些误解,一些误读。我认为如果把这十个方面的问题清除以后,对我们今后在西方哲学研究方面的局面应该会有一个新的开拓。因为这十个方面是非常普遍、而且非常地阻碍着我们对西方哲学研究的一些基本的概念。
首先呢,我们可以考察一下,就是宏观地来说,任何文化传播都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两种不同的文化碰撞,它呈现出一种格格不入和互相排斥的状况。人们更多地看到两种文化之间的相异之点,要么就完全不接受,要么顶多呢就是说,它有它的长处,我们也有我们的长处,我们并不比他们差,然后呢,以这种借口我们可以把它拒之于门外。这个阶段当然是初级阶段,这个阶段要提升,它有待于对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相同之点以及相通之点的发现。如果文化之间的碰撞和交融要进一步继续下去的话,你就不能永远停留在这个初级阶段。
第二个阶段,就是说人们发现两种文化之问有可以相通的地方,甚至有相同的地方。于是,这有助于两种文化之间进行比附,互相解释。在印度文化、佛教文化传人中国的时候也发生过这种情况。一旦我们觉得佛教还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文化,我们可以开始接受的时候呢,我们就经常用我们中国传统文化资源里面的某些因素去解读佛教文化、佛教哲学、佛教的宗教教义,这个叫“以老解佛”。我们以我们老子的这个道家哲学来理解佛家的哲学。这在第二个阶段我们也发生过,以老解佛、佛学的玄 30 48846 30 14988 0 0 2110 0 0:00:23 0:00:07 0:00:16 3563化流行了一段时间以后,人们就发现还是不行,用中国的老子和魏晋玄学去解读佛经有它的局限性,因为毕竟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嘛。你在两种文化中发现了相通或相同的方面,但是还有大量的是不能相通的方面、是不能够用道家哲学、玄学去解读佛家哲学的,有很多是做不到的。为什么唐僧要去西天取经呢?也就是说要把西方的原典文本原汁原味地介绍到中国来,这就进入到第三个阶段。
第三个阶段就是不满足于前一个阶段。你老是说古已有之,我们中国本来就有,那就不用学别人的东西了,复习一下自己的东西就行了。虽然这样说有利于克服某些障碍,就是让人觉得西方人也是人,跟我们也差不多,这当然有它有利的一方面。但是也掩盖了大量的问题,你终究不能够把对方原原本本地吸收进来。所以到了第三个阶段呢,人们就致力于去发现同中之异。前一阶段是发现异中之同,本来是不同民族的文化,然后我们从中发现相同的、相通的方面。而更高的阶段呢,就是要在相同、相通的里面再去发现不同的地方。反反复复,最开始是异,后来是同,然后又是异。这个异呢,跟第一个阶段的异不一样。它不是为了拒斥不同的文化,而恰好是为了理解不同的文化,更加深入、更加准确地去理解异民族文化。这就进入到第三个阶段。所以第三个阶段呢,我们再次发现了文化之间的同中之异。我们经常通过比附以后,有些东西我们已经接受了,我们已经视为当然。这时候呢,我们开始用一种陌生化的眼光,重新用一种陌生化的眼光,去深入那些本来以为没有问题的问题。那么,这个陌生化的眼光跟第一阶段好像是一种复归,又发现它的同中之异了,但是呢,这个阶段标明的是一个更高的阶段,就是两种文化的真正融合从这里开始。前两个阶段都还没有。你拒绝它也好,你认同它也好,都在表面的层次上,没有深入到本质,没有深入到内层。只有当你.发现同中之异,你用一种陌生化的眼光重新看待你已经认为被你所同化的那样一些观点、那样一些思想的时候,这个时候才开始融合。我们今天的中西文化比较就处于这样一个阶段。
中西文化比较我比较强调的就是,要发现同中之异。所以我的中西方文化比较总是指出中西文化之间的差异,而且专门是就那些看起来好像完全相同的方面去指出它们背后的差异。你以为你引进了那些名词你就引进了西方的东西?实际上你根本就没有触及到西方精神的内核。只有在你从相同的、相似的这些观点这些思想的背后去挖掘它的相异之处,这个时候呢,我们就开始互相理解了。当你说不同的时候,你就是融合的开始。当你大而化之地说我们都相同,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时候,恰好你跟这一方是隔绝的。你用同一种语言说着完全不同的意思,但表面上好像我们大家都没有意见、都同意。比如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全世界的人都在说这句话,难道就同了吗?当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恰好处于不断的争斗和误解之中。只有当你把这背后的文化背景剖析开来,指明在同一句话背后所隐藏的那些不同的理解,这个时候,相互之间的沟通才开始,理解上的相同才开始形成起来。
那么中国一百多年以来的中西文化碰撞呢,应该说在19世纪末以前,我们大致上处在第一个阶段。从1840年直到甲午战争以前,我们基本上处在第一个阶段。西方的文明,物质的东西我们可以拿来,物质文明我们可以拿来,但精神文明那是绝对不可能进来的。那么进入到20世纪,在整个20世纪,基本上是处在第二个阶段,以及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这个阶段,我们发现了很多相同的地方,我们把马克思主义跟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这不是同吗?除了马克思主义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主义,我们都想把它运用到中国的实践,解决中国的问题。这就是看到它同的方面、相通的方面,我们甚至于还取得了现实的成果。但是我们跟西方文化的隔膜恰好在这一层面纱的掩盖之下越来越深。你无法理解所谓马克思主义究竟讲的是什么,你以为你已经把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这个老祖宗都搬到中国来了。实际上你跟他根本就没有形成对话,也没有达成理解。所以我们讲这个时候的马克思主义是简单化的,是实用主义的理解。那么现在呢,是跨入到了第三个阶段,从本世纪开始我们进入到第三个阶段。当然从上个世纪末已经开始了,现在是处于第三个阶段的起步的时候。所以我这篇文章呢,主要是出于这样一个目的来写的,就是要在我们看起来好像已经吸收了的那些西方文化的观点里面,揭示出来它的一种文化错位,实际上是不同的,实际上跟西方原本的那种理解是完全不同的。
要把这一点指出来,所以我选择了十个例子,这十个例子是我认为最有影响的十个例子。我大体上是按照时间来安排。
首先是严复对达尔文进化论的接受,我称之为“选择性的接受”。严复在介绍达尔文进化论的时候,他就有选择性。这是我们近代一百年以来,可以说是思想引进的开山之作,就是严复所翻译的《天演论》。很多思想上的斗士或者是革命志士、或者是理论家、或者是哲学家、研究的学者,都是在当时读了严复翻译的《天演论》而思想上起了极大的变化。因为这是最新的思想,他们认为对于中国人来说这是新的,当然在西方已经不新了。19世纪达尔文的进化论早已经提出来了,在严复那个时代,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了才把它翻译过来。但是对中国人来说是闻所未闻的。严复把它翻译为《天演论》,他依据的原本是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上堂课我们已经提到这个问题,我们就不再多讲了。我们这要提到的就是说,“进化论”的思想或者说是“天演论”的思想,在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里面,是有它的根基的,我们不要以为完全是新的东西。当时的人以为完全是新的东西,我们引进了一种新思想,给我们以巨大的震动,振聋发聩。实际上呢,我们传统的典籍里面已经有它的根基。比如说,儒家的“公羊三世说”。比如说康有为,康有为的理论就是以“公羊三世说”作为他的理论的根基,再用康德的天体演化论作为辅证。所谓“三世说”就是说从“据乱世”,到“升平世”,再到“太平世”,历史是这样上升式地发展的。最开始是天下大乱,然后呢到升平世,有一个人来管理了,歌舞升平了,最后呢,达到太平世,大同世界。大同思想在中国是古已有之,早就有这种思想,当然我们以往的理解都是朝后看的,或者说是朝以前看的,就是回到古代。大同世界是人类的起点,远古时代就是天下为公的楷模。我们的历史观是一种倒退式的历史观,从三皇五帝以来,我们整个历史都在倒退,那么现在呢我们要回到古代就好了,回到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包括孙中山也是这样看的,“天下为公”嘛。那么除了“公羊三世说”以外,还有墨家的这个“尚力论”,崇尚力量。像墨子讲的,“强必治,不强必乱,强必宁,不强必危”。就是说要强,要自强。一个国家要自强,如果不强的话那就会乱了。强呢就会天下大治。所以首先要国力增强,尚力。进化论被中国人理解为就是尚力嘛。就是说你要是不自强的话,你就会被淘汰。弱肉强食,我们像动物界一样,在这个人类社会,国家之问也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关系,所以要自强。韩非子的变法思想就更为明显了。韩非子早就有变法思想,韩非子讲,“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与时转”就是说立法,法家讲立法,要法治,要法律嘛,但这个法律要根据什么来订呢?与时俱进,“法与时转”嘛。我们今天讲“与时俱进”,其实韩非子早就讲了“法与时转则治”,天下就大治。你这个法律要根据时世,根据时代,根据改变了的历史条件。所以韩非子反对法先王,主张法后王。就是先王有什么可值得效法的,先王已经过去了,先王的那些圣法经传呀再好,它也是过去了的东西。它适用于过去那个时代,但是不一定适用于今天。所以呢,法家主张法后王,就是要按照今天的帝王,他所处的时代来改变自己的法制,改变自己立法的内容。这就是“变法”的思想,韩非子早就有。《易传》里面也有“穷则变,变则通”的变易观,穷则思变嘛,变才能够通呀。要变化,要跟上天时。读《易》你要“知时”,就是要知道这个时运、时代、时机,要把握这个时机。我们讲,我们今天处在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我们不要错过了改革开放的时机,要“抓住机遇”等,这在《易经》里面都有。就是一种要变异、要自强,要改变自身,跟上时代,否则就会落伍的观点。这还是中国传统的东西,这并不是从达尔文“进化论”那里来的。
在西方呢,在达尔文以前有康德的“星云说”,就已经表达了这种思想。在西方,这种思想当然还是具有开拓性的,这个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面对康德“星云说”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就是说从此以后呢,人们意识到了这个宇宙的发展,它是变化的,它不是静止不变的,永恒如此的。它不断地与时俱进,不断变化,这个宇宙是形成起来的。所以康德的《宇宙发展史概论》(现在译作《一般自然史与天体理论》)这样一种东西跟进化论呢,里面当然有一种思想的联系。在严复和康有为的书里面也都提到了康德的“星云说”。他们虽然认为这是完全西方来的东西,是新思想,但是其实跟中国传统的东西有密切的联系。康有为是比较明确意识到这一点的,他把所有这些东西都联系在一起,“公羊三世说”,《易传》里面的思想,达尔文的进化论,以及康德“星云说”都混在一起。这个是中国人在理解进化论的时候,他有一个先理解,一个前见,一个先见。从解释学的立场来说,先见是不可避免的,你肯定是要有先见的,不管你意识到也好,还是没意识到。但是先见在一定的时候要反思。先见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你一旦接受了以后,你反过来要反思,要知道你原来有些什么先见,这样就能够把你的先见和你所接受下来的东西区别开来,以便更进一步地深入到对象。虽然深入到对象还是有你的先见,但这个先见会不断地精确,不断地摆脱它的那种偏见的性质。先见,Vorurteilen,本来就是“成见”、“偏见”的意思,我们讲这个是预先设定的,预先就定了,预先就是这样去想的,那不是偏见嘛。我们说这个人的这个看法有他的偏见,抱有成见,也就是说本来他就有那样一种东西,所以他才这样看。这是免不了的,但是要把它减少到尽可能的小,不太影响它的客观性。还是要接近、慢慢地接近客观性。所以呢,严复在翻译的时候把赫胥黎的《进化论和伦理学》里面的有关科学的定义,科学的范围,科学的价值等,这些本体论形式的东西砍掉了,他认为这些东西没有用,砍掉它们对中国人的理解没有害处。因为中国人有中国人的本体论,比如说《易经》,这个“穷则变,变则通”的变易观,这些东西是我们的本体论。我们可以把进化论安放到我们这个本体论的基础之上,这就把它中国化了。所以我们讲,把西方的东西中国化是从严复那里开始,就是这样干的。但中国传统里面当然还有另一方面,比如说道家的虚静无为,还有董仲舒的“天不变,道亦不变”,有一种反对变易的思想。但并不是说进化的思想就完全是从西方来的。在中国传统里面其实就有这方面的因素,所以进化论一被我们了解马上就把它结合到这种因素上面加以理解。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文化错位。
所以达尔文进化论本来在伦理上是一个中立的学说,他没有什么伦理思想,他是科学家嘛,达尔文是自然科学家,他通过研究自然界总结出了一些规律,然后把它发表出来了。本来他并没有说这个东西在伦理上有什么运用。赫胥黎把它运用到伦理方面,但是按照赫胥黎的那种伦理原则,跟我们接受它的时候所期望的那种伦理原则是背道而驰的。因为赫胥黎的那种伦理原则就是说,进化论证明只有那种先进民族、优秀民族才有存在的理由,那反过来说落后民族就活该灭亡了。如果你相信进化论的话,你落后民族就得白认倒霉。我们中国人就是不行,所以该灭亡。我们最好变成外国人,呵呵,让外国人来治理,或者说我们的姑娘都嫁到外国去。日本人当年就是这样,日本人是很客观的,竟然认为他们要跟外国人结婚来改善他们日本人的血统和体质。他们日本人嫌自己太矮了嘛,有“日本矮子”之称。当然现在日本人其实也不是很高,但是好像比以前要强一些。他们要改变他们的血统。但是中国人是绝对不会这样来接受这种观点的。所以中国人呢,把它改了一下,就把它变成了一种实践的学说,而不是一种理论。就是说历史摆在那里:印度已经被殖民了,波兰已经被占了,他们已经亡国了,还有很多国家已经被灭了,我们中国你想不要亡国灭种,那你该怎么办?例子已经在这里,你要不自强,你就会被灭亡。所以你要尽量地使自己变成优秀民族,要自强。这就是它的实践意义。我们中国人比较看重的是这个方面。为什么进化论和伦理学有关呢?不是说理论上有关,而是说在实践的意义上它有种激励的作用。所以要“与天争胜”,而不要“任天为治”,不要任凭大自然来摆布你,你要与自然倾向作斗争。我们本来很弱,我们现在要强大起来,这叫与天争胜,我们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是第一个例子,文化错位是免不了的。
第二个例子是王国维对叔本华的“活剥”,我把它称为对叔本华的“活剥”,生吞活剥呀。王国维早年学习康德和叔本华,康德呢他学不进去,对叔本华呢,他是“心甚喜之”,而且“大好之”。对叔本华非常喜欢,非常热爱,于是热衷于叔本华的学说。他在《红楼梦评论》这篇文章里面,自称是“立论全在于叔本华立脚地的”。他的立场完全是从叔本华来的,他自称是这样。但是呢,我们可以看出来,他在介绍叔本华学说的时候,恰好把叔本华本人的立足之地给搁置起来了,那就是本体论。他在介绍叔本华的时候,恰好把叔本华的本体论给搁置起来了。本体论当然是西方哲学的立足地了,任何一个哲学家,如果他有本体论的话,那么这个本体论肯定是他的立足之地,这是西方哲学的通例。但是王国维把他的本体论搁置起来了,他的本体论就是有关“意志学说”的世界本质的层面,对于“意志学说”他从世界本质的层面来加以解释。我们读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就可以看出来,他把意志看作是世界的本体。那么王国维呢,他把这个方面抛弃了,他自己这样说嘛:“我只想在生活本质层面讨论人生和文学”。他不讨论世界本质,只讨论生活本质,讨论人生问题。叔本华当然也讨论人生问题,但是叔本华讨论人生问题,他的一个前提就是世界的本质就是这样的,世界的本质就是意志,“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嘛,世界的本质就是意志,世界的现象就是表象。叔本华的思想是从康德那来的,他的意志就是康德的自在之物了,就是本体,世界的本体就是意志,世界表现出来的现象就是表象。但是王国维呢,只想在生活本质的层面来讨论人生和文学。所以对于王国维来说,所有的意志仅仅是人生的欲望,它不是世界的本质,对世界本质他没有兴趣,我们要讨论的只是人生的本质,人生就是欲望,这跟佛教融合在一起了。
叔本华当然也有和佛教融合的一方面。佛教就是探讨人生的本质。中国式的佛教更加如此,中国式的佛教只探讨人生怎么过、怎么看待人生。谈到世界的时候也是从人生的角度看的,而不是从科学的角度看的。叔本华是从科学的角度看的。叔本华的意志,他举了大量的科学例子,来说明意志是世界的本质,意志是世界的本体。这是王国维不屑一顾的,他尽量把叔本华向他愿意理解的方向靠,甚至在翻译方面,他也做了些小动作。比如说叔本华的美学里面一个关键性的概念就是“理念”,idea,这是从柏拉图来的。“理念”在西方是个很传统的概念,已经不用谈了。我们把它翻译成“理念”,当然现在你可以把它翻译成“相”,“理念论”翻译成“相论”,那都可以。但在西方是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概念。翻译成“理念”也好,“相”也好,大家都知道。这个“相”也不是感性的象,还是理性的,是思想所看到的概念,它就是这种东西。但是王国维把它翻译成“实念”,实在的“实”,观念的“念”。为什么把它翻译成“实念”?他甚至于把它改换了一下,在叔本华用“理念”的地方,他在翻译的时候竟然把它改换成了“物”,物体的物,换成了物体的物,他说“理念”就是“物”。在翻译上他做了这样一些小小的改动,其实这一改完全改变了叔本华美学的核心。原来武大中文系的一个博士生王攸欣,他的博士论文就是谈王国维对叔本华的一种误置,他把这些小地方都抠出来了。把柏拉图的“理念”翻译成“实念”,这就大不一样了。按照中国人的理解,“实念”就是对实在东西的一种观念,或者说一种反映论的一种观念。“实念”就是真实的观念嘛。当然,柏拉图也是真实的观念,柏拉图的实在论就是理念论,这样也可以说。但这不是故意误导中国人吗?中国人看了“实念”会怎么想呢?他不会想到柏拉图的传统,他只会想到中国的这个实在论,中国人的自然实在论。而且你把它换成“物”就更是一个误译了,故意的误译,他明明知道不是那种意思。“物”和“理念”是完全对立的。“物”是现象界的东西,“理念”是彼岸的,是真理,是概念。概念怎么等于物呢?
再一个,叔本华把意志看成是万物的本源,但是也是一切罪恶之源,整个世界是充满罪恶的。所以叔本华认为这个世界上的日子是不值得过的。我们人生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办法的,勉强度日,处在罪恶之中,沉沦在罪恶之中。所以意志一方面是万物的本源,另一方面它是罪恶之源。这里有基督教的“原罪”思想,人有意志,就有罪恶,就要犯罪,这是“原罪”思想。这个观念、背景中国人很难理解,在王国维那里也把它撇开了。王国维讲的意志,他只把它理解为人生痛苦的根源,但是绝对没把它理解为罪恶的根源。你有意志、有欲望、有要求,那要求肯定不能够完全实现,你就会陷入痛苦。就算真的实现了,你又会有新的要求、新的意志,所以你永远摆脱不了痛苦。所以在王国维看来,意志就是人生痛苦之根源。这个在叔本华那里也有。但是王国维没有丝毫罪感。按照叔本华,人生痛苦的根源是你自己的罪,你不要怪别人,叔本华认为这是人的罪,人自己必须承担。但在王国维这里他没有这一说,意志就只是人生痛苦,就是人生痛苦的根源。所以它是人生哲学,它是一种文学,“为人生的文学”。所以叔本华的审美是解脱意志的一条道路,通过审美,通过艺术来解脱自己的意志,暂时的解脱,最终呢,它是不能解脱的。人生在世,审美只是暂时麻醉一下,陶醉一下,但是你还得回到现实生活中来。所以最终的解脱只有靠“天启”,“天惠之功”,也就是上帝的恩宠、上帝的恩典,才能使灵魂得救。当然叔本华和基督教是有距离的,他不用基督教这一套东西来解释,但他里面冒出来的这几个字恰好说明他有基督教背景。虽然他不说,但他的文化背景在那里。天启、天惠之功这些概念都是基督教的概念,只有这样才能够得到解脱。所以叔本华认为解脱在彼岸,就是在死后,人才可以解脱。在此生、在现实生活中固然可以通过艺术暂时的解脱一下,但那不能根本地解决问题,根本解决就是在死了以后才能解脱,死了以后灵魂就得救了,实际上有这么个意思在里头。但王国维的审美没有彼岸,也没有死了以后怎么样,他不考虑死了以后的问题,死了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王国维呢,他依赖的是审美和艺术。他认为通过审美和艺术的自我修炼和顿悟,我们可以解脱人生的痛苦。也就是在此岸,我们可以顿悟成佛。在此岸通过艺术、通过审美的顿悟我们可以成佛。这跟佛教的东西也是融合在一起的。但是中国的佛教恰好就是在这里撇开了彼岸,在此岸进行修炼、在此岸就能成佛。那多好,你也不必放弃自己的生命,你也不必等待上帝的恩典,你就靠自己积极的修炼,每天打坐参禅,看戏吟诗,你就能够升天了。这是王国维的审美和叔本华的审美从本体论上所生长出的一种差异。
比如王国维对叔本华的悲剧概念在这里就有一种误解。叔本华认为在悲剧中应该注意的是自由意志和它自己的矛盾斗争。自由意志是自己和自己相矛盾,自由意志本身是个矛盾的东西。如何矛盾的呢?就是说你的自由意志自己去争取吧,即使你争取到了,你也会发现,你所争取到的那些东西仍然是不可忍受的,你会产生出新的自由意志来反对你曾经努力争取的东西,这就是自由意志本身的自相矛盾。叔本华认为这样一种矛盾造成了悲剧,他说:“这种斗争在意志客体性的最高级别上发展到了顶点的时候,是以可怕的姿态出现的。”这就是叔本华的悲剧观,这跟西方传统的悲剧观有一脉相承的地方,比如说古希腊的悲剧观。古希腊的悲剧往往就是体现这个,像俄狄浦斯的悲剧。他自己杀了自己的父亲,娶了自己的母亲。当然他不是有意这样干的,但是他认为自己要负责任,他把这归结为自己的意志,然后自己惩罚自己。这是一种类型。还有一种类型就是两种同样合理的伦理的力量的相互冲突导致主人公的毁灭,这是黑格尔对古希腊悲剧的评价、分析。所谓悲剧就是两种同样合理的伦理力量,你从爱情出发,他从国家出发,当事人在这两者的冲突之间,也可能是外部冲突、对于其他人的冲突,也可能是他自己内心的冲突,最后导致他自己的灭亡。他自己的灭亡虽然是可悲的,但是是壮烈的,因为他通过自己的灭亡保全了这两种相互冲突的伦理价值。他用自己的死证明两种价值同样都合理。但是他一旦牺牲了自己,两者的矛盾就调和了,化解了。如果他还活着,这个矛盾是不能调和的,他不能把自己劈成两半。他必须承担双方所带来的矛盾,这就是自由意志本身的矛盾。如果体现在一个人身上的话,那么这两种不同的伦理力量就会导致一种内心矛盾。西方的悲剧观念这一点是一直延续下来,比如说从古希腊到莎士比亚,莎士比亚的许多悲剧都是表达这样一种内心的矛盾冲突。并不是说好人和坏人冲突,如果是好人和坏人冲突那就没什么意思了。悲剧就是一个好人或者是一个坏人的内心冲突。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我们说他是一个坏人,但他有内心冲突。还有其他的好人,像奥赛罗,他也有内心冲突。这些内心冲突你都不能指责他说哪一方是要不得的,双方都有理由,最后导致了主人公的毁灭。.
叔本华的悲剧观在王国维这里变得肤浅化了。王国维在叔本华那里总结出三种悲剧。第一种是由坏人造成的,由坏人发挥他的能量造成的悲剧,这在西方人的悲剧观看来根本不算是悲剧了,但在叔本华看来这也算是一种悲剧,但是是比较肤浅的悲剧,因为造成了可悲的事情。我们说一个人杀了人,那就是悲剧了,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这是最肤浅的。第二种是由于盲目的命运。他是无辜的,不是故意要杀人,但由于盲目的命运,导致了可悲事情的发生。这是第二种,这当然也可以说是悲剧,但还不够深刻。第三种王国维认为是“悲剧中之悲剧”,他认为这就是叔本华所表达的,就像《红楼梦》这样的悲剧,就是“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红楼梦》的悲剧就是这样,宝黛的爱情由于剧中人物的位置,他们的地位不同,以及他们的各种各样的关系,决定了林黛玉不可能嫁给贾宝玉,不得不然,所以《红楼梦》这样的悲剧是真正的悲剧。人在世上,身不由己,都是可悲的。人活在世上就是可悲的,因为你不能脱离一切关系生活在世上。生活在世上就意味着你生活在各种关系之中,你处在各种已经规定好的位置上。所以王国维认为这就是悲剧之悲剧。其实从叔本华的眼光来看,《红楼梦》根本算不上悲剧,因为它不是由于意志自身的自相矛盾所导致的,而是由于意志受到外在环境的阻碍,实现不了而导致的。林黛玉、贾宝玉都有意志,想要结合,但结合不了,所以导致了悲剧,最后林黛玉死了,贾宝玉出家了。这个缺乏真正的悲剧的要素,最根本的要素,就是意志本身的白相矛盾。这个钱钟书已经看出来了。钱钟书在一本书里面批评王国维的悲剧观,他说,这算什么悲剧?《红楼梦》根本不算悲剧,顶多是正剧。如果要把《红楼梦》变成悲剧,有一个办法,你就写贾宝玉、林黛玉结了婚,结了婚以后发现,不过如此。然后林黛玉抑郁而死,贾宝玉出家了,这才是悲剧。结了婚不过如此,你的意志实现了,不是由于外在环境导致的,而是由于意志本身导致的,意志本身是个自相矛盾的东西。钱钟书这种观点很深刻,当然他没有展开了,但他很敏锐,因为钱钟书对于西方的东西比王国维了解的多得多了,特别对西方文学,他是沉浸进去了的。所以悲剧的因素应该是这样的,我放弃意志是由于意志的自相冲突,按照叔本华的观点:意志自相矛盾导致互相抵消,最后我放弃意志,这就是悲剧了。而不像王国维所讲的,由于意志的无法实现,而顿悟了,知道所有的追求都是一切皆空,这样来放弃意志。由于意识到意志的目的达不到而放弃意志,这完全是中国式的理解的悲剧,不光是《红楼梦》,也包括《梁祝》,也包括中国人所理解的各种各样的悲剧,其实都是这样一个类型。都是由于坏人,或者由于命运,或者由于某种关系,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不得已而然,导致了这种悲剧,导致了一个可悲的结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把悲剧严格按照西方的、包括叔本华的观念来加以定义的话,我们可以说中国人从来都没有悲剧,或者说中国人没有悲剧意识,中国人只有惨剧的意识,《窦娥冤》,很可悲、很冤,一个人冤冤枉枉被杀了,老天爷都不容了,大夏天下起雪来了。只有这样一种惨剧。但什么叫悲剧?中国人不理解,不懂。这是王国维对叔本华的活剥。
第三个例子就是胡适,胡适的实用主义实际上已经不是杜威的原版的实用主义了。他自认为是杜威的弟子,也许杜威也很欣赏他,但实际上他的实用主义已经中国化了。中国历来就是实用主义的,他何必要跑到杜威那里把实用主义搬过来?他不必出国门,他也可以建立实用主义。但他又认为自己是杜威的弟子。有人指出来胡适没有原原本本地介绍杜威的实用主义。有人提出,“在他的心中,实验主义的基本意义仅在其方法论的一面,而不是一种‘学说’或哲理。”也就是说,杜威的实用主义还是一种哲学,我们讲“实用主义哲学”,它是一种哲学,一种世界观。杜威绝对没有把他的实用主义仅仅当作一种方法。如果仅仅当作一种方法,他就不会被称之为哲学家,他没有资格当哲学家。但胡适对杜威的实用主义加以改造。他区分了作为一种“主义”的实用主义和作为一种“方法”的实验主义。胡适更喜欢把他的实用主义称之为“实验主义”。实验主义当然更加倾向于“方法”,做实验嘛。实用主义更加倾向于“主义”,也就是一种哲学。胡适不是说“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嘛。“五四”的“主义”与“问题”之争,就是出于这一点。胡适不愿意谈“主义”,他愿意研究问题,愿意把这种实用主义变成一种实验方法,来对付某些问题。那么从这里就看出一种区别,就是说美国的实用主义、包括杜威的实用主义是一种普遍的原则,是一种哲学,而且它也不排除信仰,包括基督教的信仰。比如说詹姆士,也是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就认为上帝本身就是一种很有用的假设,宗教也是一种很有用的东西,当然是实用主义,他把宗教都看成是有用的。但是既然如此,它就可以容纳宗教的信仰,你可以信仰。信仰是很有用的,是件很好的事情。但是胡适当然不信基督教,也拒绝一切所谓的信仰,拒绝一切宗教。胡适强调的是科学,他拒绝信仰主义,就必须把实用主义限制到一种实验方法,它仅仅是一种实验方法。你不要把它当作一种主义来信仰、来信奉,它也谈不上是什么哲学,它就是我们处理问题的方法,一种工具。但是这种方法后面总有个目的,任何一种方法你在运用它的时候必须要有个目的,你为什么要运用这种方法?胡适是有目的,有背景的。他的背景就是中国传统的自然实在论,这是他的一个假设,一个最大的假设。胡适讲“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最大的假设就是自然实在论,就是自然界是实在的,自然界里面有真理。所以中国传统相信自然这一点取代了西方的所谓信仰,取代了西方实用主义中信仰的地位。中国人不相信上帝,而相信自然,哪怕他人了基督教,他也不信上帝。他只是想信上帝,实际上是信不了,他相信的还是自然。上帝被理解为有自然法力的一种东西,你得了病的话向上帝祈祷,他就可以让你好。这样理解上帝,还是一个自然,还是一个自然神,一种巫术。所以杜威和詹姆士他们否定形而上学,胡适也否定形而上学,但是双方否定形而上学的背景是不一样的。杜威否定形而上学,他就把现象界、自然界的物质实体否定掉了。自然界的物质实体在实用主义看来是一个不必要的假设,一个纯粹多余的东西。西方一直到今天,很多英美的哲学家们都是这样的,拒斥形而上学,你就不要设定什么自然界的实体,物质实体,那都是多余的。但是胡适的形而上学恰好是要引向对自然的这种信仰,引向传统的自然主义。这其实是对形而上学的拒绝。拒绝形而上学、拒斥形而上学以后,他就偏离了实用主义的真理观,他的实用主义只是方法,而在理论上、哲学上,他其实不是实用主义的,而是朴素的自然主义的。比如说他主张真理是“深藏在事物之中”的,有待于我们去发现。我们通过主体的作用,通过运用实用主义的方法,我们就可以揭示出对象所固有的内在规律,这是朴素反映论。我们甚至可以说胡适是唯物主义的。他认为在客观事物、自然物本身里面隐藏着规律,隐藏着真理,我们可以通过做实验的方法把它揭示出来。
那么这种实用主义实际上并不是西方的实用主义,而是中国传统的实用主义,所谓“实用理性”。李泽厚讲中国的“实用理性”,这个词当然我不太赞同的,中国哪里有什么理性呢?但我们姑且这样说。中国有一种“实用理性”,有一种H常的、非常实用的这样一种做法,这样一种思维模式。比如说墨子的“三表法”就是这样的,“三表法”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了,所谓墨子的“三表法”就是,凡是我们的言论也好,我们的判断或行为也好,都有三个标准,三表就是三个标准。哪三个标准?“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就是追溯历史,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历史上记载下来的古代圣王们的事情,那可以作为我们经验的参考,这是一个标准。如果以往从来没有听说过,闻所未闻,那就值得我们怀疑了,我们就要推敲了。如果古已有之,以前也发生过,那么我们基本也就可以放心大胆地相信了。这是一个标准。第二个标准,“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上下,上是古者圣王,下是老百姓,他们的耳目之实,是我们的判断标准。老百姓亲耳所闻,亲眼所见,一件事情发生了,怎么发生的呢?找几个当事人,找几个目击者,来问一问,他们的耳目之实是可以相信的。这是一个标准。第三个标准就是“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就是说你这个观点对不对,我们还要试行一下。在政治方面制定一项政策,试行一下,来试验一下,看看它对于国家百姓人民的利益有没有促进,也就是效果好不好。我们试用一下看它效果好不好,看它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究竟怎么样。如果好的话,那当然这就是一个正确的观点了。所以这样一种实用主义实际上是和古代的,像墨子那样的实用主义一脉相承的。胡适的实用主义仅仅是一种方法,所以他的实用主义传播得很广,但是只在方法论的层面具有理论意义。在其他的方面,比如自由、民主啊,杜威在美国鼓吹的那种自由、民主、法治,那些东西,在中国倒是传播不开,传播得最开的就是胡适的方法,比如说“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一切都通过试验,包括他对中国哲学史的那种重新建构,也是通过实证的考据,可以相信的才相信,传说的东西,没有根据的东西全部不谈。当然他是有一种变革的,但这种变革意义不大。因为中国古代的考据之学也很发达,汉学、朴学(清代朴学),这都是考据之学,都很重证据。所以胡适的实用主义基本上还是被限制在这种中国传统的实用理性范围之内。并没有真正地把杜威的实用主义吸收过来。他只是用来解决那些表面的、零星的问题。这是第三个。
第四个,我们要看一看牟宗三对康德的误读。你要讲西方哲学,我们都公认牟宗三对西方哲学跟中西哲学的会通是做得比较突出的。就康德哲学而言,人们认为他是权威。他翻译了、并且注释了康德的三大批判,而且在他的很多著作里面都谈到了中西哲学的会通。我这里举一个例子就是在他《中西哲学之会通十四讲》这样一个小册子里头,当然它是一种讲课的记录了,别人帮他整理的,但是经过他审定的。但是他对康德哲学的讲解在这里头有一处硬伤,也就是说不过去的,你把康德的文本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出来的。就是他对两个基本概念的解释,一个是“经验的实在论”,一个是“先验的观念论”,或者是“经验的实在性”和“先验的观念性”,这两个概念的解释,对这两个概念的解释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再仔细读一读《纯粹理性批判》“先验感性论”的第六、七、八几节里面,康德对这个问题的阐述,我们就可以看出来。牟宗三的这个误读是有他的背景的,他是立足于中国文化的背景来读康德的。所以导致这种误读也不奇怪。
就是说我们在读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时候,我们已经讲过,就是所谓“经验的实在性”和“先验的观念性”是康德一对不可分割的概念,他用来说明人类知识的形成,就是靠这两个方面,不可分的,因为康德是调和经验论和唯理论,调和经验论和先验论嘛。所以他讲,你要求知识的实在性,那么你就要求之于经验;你要求知识的先验性,——所谓先验性就是普遍必然性了,就是规律性,——那你就要求之于观念论。先验的观念论和经验的实在论是不可分的,康德认为真正的知识既有经验的内容又有普遍必然性,在这方面经验派和唯理论派双方都表现出它们的片面性的。经验派讲究知识的实在内容、经验内容,但是那些内容都没有普遍必然性,都是或然的,通过归纳,都是偶然的知识,都只有事实的知识,但是那没有必然性。这在休谟那里讲得很明确了,因果性、必然性这些概念都是我们主观心理上的一种预示。实际上是说不通的,在自然界没有什么因果必然性,只是我们人的一种习惯、一种心理联想。我们把因果性、必然性的观念赋予了自然界,这就使我们的经验成了一种主观观念上的东西,叫做“经验的观念论”。经验派是这样的,它承认知识应该有经验的内容,但是它不承认有先验性,不承认有普遍性,那就只能使经验变成一种主观观念了。那么理性派恰恰相反,理性派承认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但是否认经验的内容,认为经验的内容既然是偶然的,所以它不是真知识。真知识只能是有普遍必然性的知识,它能够撇开经验的东西而直接把握客观自在之物,这就叫做“先验的实在论”。那么康德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加以改造,就成为了他的“经验的实在论”和“先验的观念论”这一对范畴。他认为这一对范畴是相辅相成的,就是说一种真的知识既要有经验的实在性同时也要有先验的观念性。那么经验的实在性离不了先验的观念性,这是康德的一个创见,一个创造。就是经验的实在性何以成立,何以可能?就在于它有先验的观念性为它提供条件,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嘛,康德就是要探讨知识之所以可能的条件。那么这个条件在什么地方?在先验里面。但是光是这样一个条件还不行,还要有内容啊。所以要用这个条件去综合后天的内容,形成先天综合判断。这是康德的原意。
那么在牟宗三这里变成什么了呢?他认为所谓“先验的观念性”是一个贬义词,在康德那里是一个贬义词。所谓“先验的观念性”意思就是“先验的虚假性”,观念性就是虚假性。所以“先验的观念性”在康德那里不是一个好词。康德建立知识、科学知识的地位就是凭经验的实在论,经验的实在性,就凭这一方面,就建立起来了。那么“先验的观念性”它不是一种建设性的概念,而是一种排除性的,就是一个贬义词,就是说你们要防止先验的观念性,防止从先验的观念性方面得出一些虚假的判断。这是牟宗三对康德的一种误读。那么为什么要做这种误读?他就是认为康德在这个地方有一种西方哲学的片面性,有一种缺陷,康德代表西方哲学的一种缺陷。什么缺陷呢?就是在先验的方面康德无法确立它的实在性,先验的方面是什么方面呢?就是本体方面,就是自在之物的方面,无法确立它的实在性。他只能在经验的方面确立它的实在性。所以先验的方面这个实在性在西方哲学那里都是确立不了的,只有在中国哲学这里才能确立得了。所以他转回到了中国哲学——儒家和佛家哲学。儒家和佛家哲学里面就是先验的具有实在性,那就是道德了。所以这样一解释,那就变成了这样一种对康德的看法了,就是说在康德那里,他实际上只具有一种科学知识方面的原理,而没有道德原理。他的道德原理跟科学知识的原理是完全不相干的。所以你要从科学知识里面确立道德的原理,在康德那里是做不到的,因为先验的东西和经验的东西是势不两立的。只有把中国哲学对先验的自在之物、物自身的这样一种实在论作这样一种理解,把它加入到康德哲学里面去,才能弥补康德哲学的不足。这种观点从实质上看,还是一种老观点,就是“西方的物质文明,中国的精神文明”。西方只有物质文明,只有科学知识,而中国才有道德。西方从科学知识里面生不出道德来,必须靠中国哲学来补充。实际上还是立足于这样一个基本的立场来解读康德哲学,所以导致这样的误读。这是第四个。
第五个就是对“理性”概念的误解。这是一个很普遍的概念,但人们有一种误解,对理性的误解。西方的“理性”,英文就是reason,德文是Vernunft。对这个词的误解,从翻译上来说我们也可以看出,reason这个词翻译成“理性”,本来是一种音译,我们从日本人那里接受过来的。因为中国传统哲学里面基本上没有“理性”这个词。中国传统哲学里面有“性理”,有“性”,有“理”,“理”和“性”都有,但是很少把“理”、“性”这样两个字连用。所以在翻译的时候是从音译——reason,把它翻译成“理性”。当然里面包含有一定意译的成分,就是把理和性都包括进来了,但是它的意思和理、性不一样,它的意思完全不同于中国传统所讲的理和性。中国偶尔也会看到把它连用为“理性”的,但是那个意思据我理解还是分开的,就是理和性,当然可以把它放在一起。但它意思并不是“理性”,而是理和性的意思。最近,田文军老师说其实也有“理性”当作一个专有名词来用的。他说我可以找给你看,他还没有给我找出来。但是我觉得即算找出来了,我也可以这样理解它。就是说像朱熹的性理,《性理大全》,性里面的理,你可以这样理解,但是理性你很难说它是理里面的性,你很难这样的理解。
Reason这个词被翻译过来的最初的那个意思还是把它当作一种能力,当作人的一种属性、人的一种能力来理解的。人的理性嘛,“理性之光”嘛,每个人都具有理性能力。这种理性能力包括逻辑推理,包括摆脱感性的束缚、超越性这样一些意思在里面,都属于理性的功能。理性本身是一种功能。但中国人理解的理和性基本上不是一种功能,而是一种实体,它是一种现实的存在。中国的“理”字,它来自于玉石的纹路,玉石里面的纹理,它本来就是“治玉”的意思嘛,《说文解字》里面讲:“理,治玉也,从玉,里声”。它一个“王”字旁嘛,“王”字旁就是玉。“里”表示它的声音,“理”本来是这样一个字源。那么它跟西方这个理性有相重合的部分,我们中国的“理”和西方的“理性”有重合的部分。哪些方面重合呢?就是像王国维所讲的,它有一种“分析作用”。就是可以分析,把对象分析出来,它的这种条理,它的系统,我们可以把它分析出来。所以,所谓的“理”它本身就是条理、规律、规则,有这样一方面的意思。你要讲理啊,你要讲规则啊,你要讲来龙去脉嘛,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啊,你没有原则嘛,你还讲不讲理了,等等。它是一种基本原则、基本规律的这样一种意思。但是这个重合呢就到此为止了。西方的这个“理”、理性,也有这个意思,也有规律的这个意思,这就是它们重合的地方,其他的方面还有不能重合的地方。
我们曾经讲过,西方理性主义的集大成者就是黑格尔。他的理性里面有两个因素,一个是“逻各斯”,一个是“努斯”,根据我的分析里面有这么两个方面。那么“逻各斯”的方面是指语言和表达。那么“努斯”呢,它是灵魂,在希腊语里面它是灵魂嘛,它是指一种能动的超越性。灵魂的特点就是能动的超越,它自动,灵魂可以不受肉体的束缚,而且它可以超越肉体,所以它是一种超越性。而这两种意思都是中国的“理”字所不具备的。西方理性的这两个意思,一个是“逻各斯”,一个是“努斯”,这两个意思都是不能够在中国的“理”里面发现的。中国的“理”仅仅是说自然界的规律、法则。但是这个法则与语言有什么关系呢?没有。孔子讲:“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四时、百物它的生长发育都有它的规律,“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春夏秋冬都有它的规律。但是,天何言哉,天不说话。所以中国的这个天理,包括天道一一理和道在宋明理学里面已经打通了——天理、天道在这个中国哲学里面跟语言是没有关系的,跟“逻各斯”是没有关系的。这个“道”字,我们用来翻译西方的“逻各斯”,但实际上是不准确的,这个我们前面也提到过,用“道”来翻译“逻各斯”当然很好,也没有别的办法,但是实际上是不准确的。就是说中国的这个“道”,实际上也有道说,说道的意思,但在哲学上没有哪个这样理解。在日常中你可以这样说,在古文里面、日常谈话里你当然可以这样说,但是在哲学文章里面,没有人把这个“道”、天道理解为说道。天是不说话的,天怎么会“道”呢?天道怎么会“道说”呢?天道是不会道说的,它不会跟你说话,只会做给你看。至于这个“努斯”——灵魂,跟中国人所理解的“心性”也不相同。像苟子就讲到这个心它可以选择,孟子也讲到心是可以选择的。但只是选择而已。而灵魂——“努斯”,在西方它是一种自发的、能动性和自我超越性。它是一种超越性,它体现为人的自由意志,而且这种自由意志可以为自己制定行动的法则。这是中国的心性所不具备的,它不具有这种超越的、自己制定行动法则的意思。这一点王国维在他的《释理》这篇文章里面,他就搞混了。他在《释理》里面讲:“言语者,乃理性第一之产物。”就是说言语啊,说话是理性的第一个产物,这个当然不错。他说:“此希腊及意大利语中所以以一语表理性及言语者也。”就是希腊语和意大利语中用一个词来表示理性和言语。他没有说什么词,我理解就是“逻各斯”。。。逻各斯,既是说话,又是理性,我们可以把它翻译成理性。这是王国维在这里讲的一个西方的事实。但是紧接着他就说:“此人类特别之知力,通古今东西皆谓之日t理性,。”这就有问题了。他说这个是人类特别的一种认识能力,古今东西,古今中外都把它称之为“理性”,都是一样的。这问题就大了,因为所谓的这个言语和理性用一个词来表达,这只是西方的特点,中国没有。中国的“理”和语言毫不相干,甚至于是完全对立的。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说“二程”中,程颐有一句话,他说“凡实理得之于心自别。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就是说凡是实理,凡是真正的理啊,“得之于心自别”,就是你在心里面得到了,你自然会分别出来。“若耳闻口道者,心实不见”,如果说耳闻的和口里说出来的,那么在心里面其实没有见到。这个理你如果能够说得出来,那你就没有体会到,你如果体会到了,你是说不出来的。这就是中国人讲的理、天理、实理。实理是得之于心的,得之于心你自己就可以分别,但是你凡是耳闻口道的,那就不是实理了。这是程颐,程颢那里也有,他说的更明确,他说:“吾学虽有所授受……我的学问虽然有所授受,有人教授,有人教给我,我是接受别人的教导;但是,一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我的学问是老师教给我的,但是“天理”两个字是我自己体贴出来的,不是教给我的,不是我听来的,是我自己用心体贴出来的。所以我们的结论就是,中国的天理决不是通过言语和逻辑能够说得出来、推论得出来的,而是凭直觉体悟到的,中国的天理是直觉体悟到的。
王国维的这样一个混淆,不光是他一个人,有很多人都做了这样的混淆,比如说:胡汉民。胡汉民就认为:宋儒把名教归人了理性。但他这个理性是现代的理性,不是中国古代的理和性,他把它们混为一谈。贺麟把康德哲学称之为“即心即理亦心学亦理学的批导哲学”,把康德哲学跟中国的心和理、心学和理学融合为一体,融为一炉。所以陈康很看不起这些人,就是说这些人老是把不同的东西煮成一锅,搞得分不清楚了,实际上是应该分出来的。包括对黑格尔的理性的技巧、理性的狡计的观点,贺麟也把它跟中国的天理、道学、宋明理学混淆起来。还有冯友兰,把西方的逻辑理性和程朱理学糅合为一体,提出了“新理学”。冯友兰的新理学实际上就是把西方的理性、逻辑和程朱理学融为一体,但是程朱理学和逻辑有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跟逻辑、语言这些东西都没有关系。当然朱熹要论证的话,他还是要讲点逻辑的,所以他也有一些儒佛之辩啊,理学跟心学辩论啊。在所谓“鹅湖之会”上,朱熹和陆象山他们辩论,朱熹当然辩不赢啊,辩不赢他也没有输,因为他那个东西不是能够说得出来的,所以没辩赢也没关系。这是我们非常推崇的“鹅湖之辩”,是中国学术史上一个非常值得骄傲的事件,就是说两大派,理学和心学的代表人物在那里辩论,辩输了就承认输了。就是我辩不过你,辩不过你也没关系嘛,我心中自有天理在嘛,那还是我体会到的。我口头上辩不过你,这并不丢人,你口头上辩赢了又怎么样呢?无非是说你能言善辩嘛。所以说这样一种理性它跟逻辑实际上没什么关系,逻辑上你说得头头是道,不一定是对的,我逻辑上说不过你,也不一定是错的,逻辑不是一个评价的标准,至少不是唯一的标准,不是最高的标准。还有像这个金岳霖,把逻辑实证主义和中国的“道”、“道家”融会为“新道学”,有人指出来:所有这些新什么学里面,都“包含着难以克服的理论困难”,什么理论困难呢?最主要的就是一个:“逻辑的本体如何过渡到现实的世界?”中国人历来重视的是现实的世界,不重视逻辑。所以你讲了那么多逻辑,西方来的逻辑,你如何能过渡到现实的世界呢?过渡不过来,因为中国没有这个基因,中国哲学里面没有这个基因,没有西方的哲学一开始就建立在逻辑理性之上的这样一个基因。中国一开始就是建立在非逻辑的东西之上的,你怎么能从逻辑过渡来呢?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所有这些人虽然想要吸收西方理性中的“逻各斯”精神,但是没有吸收“努斯”精神,“努斯”精神是更深层次的。外在的“逻各斯”精神,即逻辑对语言的执著,这个是通过比较表面就可以看得出来的,但是背后的那种“努斯”精神,那种自由精神,那种超越精神,他们都没有吸收到。而在西方,这两者缺了一个,它的形而上学就会垮台。西方的形而上学都是由这两方面双方共同建立起来的。就中国传统的背景来说,中国传统哲学里面,包括理学、道学,也包括人们称之为玄学的中国哲学、魏晋玄学,从魏晋玄学以来的很多玄学家,他们哲学里面所缺乏的就是这两大因素,一个是“逻各斯”的因素,一个是“努斯”的因素,缺乏这两个成分。所以你把西方的逻各斯拿来,它就和中国哲学格格不入,跟中国传统哲学格格不入,处在相隔之中。我曾经下过一个判断,就是说宋明理学和整个儒家以及道家哲学绝对不是理性主义的,而是直观类推的。孔子讲“能近取譬”嘛,类比、打比方,举最近的例子打比方,这是中国讲哲学的人要掌握的一个最基本的方法,只要你掌握这个方法你就可以讲哲学了。所以中国哲学都是通过打比方建立起来的。当然也有建立一些概念的,进行概念上的建构的,但这种概念的建构,它的黏合剂还是打比方,还是类比,是直观类推,可直接悟到的,除了打比方以外就是直接参悟、顿悟,就是内心体验,就靠内心体验。所以我说,把理学,或者说把中国的“理”误认为西方的理性主义,这个是中国近代哲学中最大的误会。
来源:《哲学史方法论十四讲》邓晓芒著,重庆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