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进行时 | 省商务厅举办第二期远大商务讲坛:深入学习省政府规章《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决策部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运用法治思想、法治思维服务保障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5月12日下午,省商务厅举办第二期远大商务讲坛,邀请省司法厅社会法治处副处长冯娇雯围绕学习省政府规章《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作专题辅导。厅一级巡视员胡潍康主持,厅领导、厅属各党组织党员干部等参加。
冯娇雯针对《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做了详细的解读,从“为什么要审”“哪些要审”“审查中有哪些问题”三个角度,对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范围、流程及日常办文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释。
课后,胡潍康对《规定》的系统学习和工作落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把握学习《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规定》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以及保护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把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商务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规定》的系统性学习解读。正确理解掌握《规定》对审查范围、审查事项、审查流程和审查意见、审查标准的规定,尤其是注意“三不原则”,即凡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不得提交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按要求予以执行。
三是严格按照《规定》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厅工作实际,修订厅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编制厅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文件审查,积极推进厅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保障行政行为合法性。
供稿: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