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究竟谁养活谁?

2017-10-07 望长城内外 红歌会网

  工人和资本家究竟谁养活谁?

  这些年有一种说法,说是资本为劳动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没有资本,现代意义的劳动也不存在。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实际上却是很荒谬的。

  首先,这种说法混淆了马克思主义和企业会计学有关资本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是指“资本家占有、并用作剥削手段的生产资料和货币”。而从企业会计学理论来讲,资本则是指“所有者投入生产经营,能产生效益的资金”。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会计学所说的资本,是一般意义上的资本。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资本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基本要素,是企业创建、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企业创建需要具备必要的资本条件,企业生存需要保持一定的资本规模,企业发展也需要不断地筹集资本。如果企业没有资本,就不能创建、生存和发展,当然也就无法招募员工。这是资本一般意义上的属性(当然还不止这些属性),也可称其为资本的自然属性。

  而马克思主义所说的资本,则是特指资本家占有的“私人资本”, 这种“私人资本”既有一般意义上资本的属性,也有其特有的属性,即“用作剥削手段的生产资料和货币”的属性。也可称其为“私人资本”的社会属性。

  “资本为劳动创造了条件和机会”的说法,很显然是在谈论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属于经济学的范畴。既然是谈论经济学范畴的问题,就不能背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否认或故意忽视私人资本“用作剥削手段”的特有的社会属性。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非常明确地指出资本是指“资本家占有、并用作剥削手段的生产资料和货币”,可是这些年来,中国的一些人在谈论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时,却只讲资本一般意义上的属性(自然属性),避而不谈私人资本“用作剥削手段”特有的社会属性,显然是别有用心的,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视听,从而否认和掩盖资本家占有的“私人资本”的剥削属性。

  其次,这种说法是“资本家养活工人论”的翻版。

  早在一百多年前,在中国就有“资本家养活了工人”的说法,说“如果不是资本家办工厂,工人就没有工作,也就没有工资,一家人就会饿死”。这种“资本家养活工人论”曾经蒙骗了许多人。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人的广泛宣传和教育下,使受蒙骗的中国工人认清了资本家的真实面目:根本就不是什么“资本家养活了工人”,而恰恰相反,是工人的血汗养活了资本家,并让他们发了财。

  今天,“资本家养活工人论”又在中国卷土重来,只不过这一次,鼓吹者为了蒙骗受过几十年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广大民众,来了个乔装打扮,故意混淆马克思主义和企业会计学有关资本的定义,以“资本为劳动创造了条件和机会”的面目重新出来招摇撞骗。他们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要使人们相信和接受他们的如下观点:是资本家投资办企业为大家解决了就业问题,使劳动者有了劳动的条件和机会,如果没有资本家投资办企业,劳动者就没有工作,也就没有工资,一家人就会饿死。由此可见,“资本为劳动创造了条件和机会”这种说法完全是当年的“资本家养活工人论”在今天改头换面的翻版。

  第三,这种说法的要害是掩盖资本家的剥削本质。

  在现代社会,不同的投资主体开办企业具有不同的目的。社会主义国家投资办企业主要是为了解决人民就业、生活,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而资本家投资办企业则主要是为了个人赚钱和发财致富。当然,我们也不否认一些私营企业主也有为国为民的思想,但是,就是这样的人也是把赚钱作为投资办企业的首要目的。如果企业长期不盈利或者亏损,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在处理上是根本不同的: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来说,尽管赢利也很重要,但考虑到人民的就业、生活问题,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还会把企业继续办下去;而对于资本家来说,如果企业长期不盈利或者亏损,他们就会停产甚至关门。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就是所有员工谋生的“饭碗”,他们也不会自己砸自己的“饭碗”。可见,是“赢利第一”还是“民生第一”,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与资本主义私营企业的根本区别。

  由于社会主义国家和民众集体投资办企业与资本家投资办企业具有不同的目的,企业所得利润也有不同的归宿。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利润全归国家全民所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利润归集体所有,而私营企业的利润则归资本家所有。广大员工创造的利润最后落入资本家个人的口袋,少数人占有多数人创造的财富,这就是剥削。

  一百多年前,卡尔·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穿了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揭露了资本主义残酷剥削工人阶级的丑恶本质。可是今天中国的一些人却鼓吹和宣扬“资本为劳动创造了条件和机会”的谬论,为资本家占有的“私人资本”大唱赞歌,其要害就是想掩盖资本家的剥削本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发展经济和社会生产力,在坚持公有制占主体的前提下,适当地搞一些个体和私营经济也未尝不可。但是绝不能为了鼓励私营经济的发展,就允许一些人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鼓吹、宣扬“私营企业主没有剥削”、“资本为劳动创造了条件和机会”以及“剥削有功”等谬论。这样做的结果,将会使国家逐渐背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和偏离社会主义道路,使广大劳动群众的心与执政党渐渐远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