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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逆反心理”

范周 、刘京晶 言之有范 2021-07-18



导语
从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号角吹响至今,十余年间,文化体制改革摸着石头过河,取得了突出成果,极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但是需要清醒地看到,文化体制改革远未到位,现有文化体制机制还未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更需要警惕的是当前文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逆反心理”成为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新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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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反”源于质疑:文化体制改革成效如何?



当前文化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逆反心理”,根源在于对改革产生质疑,质疑已完成的阶段性文化体制改革是改好了还是改坏了,质疑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对改革的信心不足导致在改革深化过程中出现逆反心态和消极抵触。


文化体制改革的十余年间,通过实行分类改革,国有文化单位活力大大增强。全国580多家出版社、3000多家新华书店、3388种非时政类报刊、850家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57家广电系统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38家党报党刊发行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全国2102家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撤销或划转任务;全国共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6900多家、核销事业编制29万多个。


通过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和股份制改造,国有文化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发挥了龙头带动和主导作用。至2012年6月底,全国有33家文化类公司在A股上市,总市值超过2000亿元,约占全部A股总市值的1%,其中国有控股文化上市公司有22家,占全部文化上市公司数量的三分之二。


通过政策引导和财税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化产品生产,民营文化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产业发展的活力源泉,更成为文化“走出去”的先锋。如北京四达时代集团在非洲卢旺达、几内亚、尼日利亚等10余个国家取得有关数字电视的运营资质,大连万达集团投资并购美国第二大院线公司AMC影院公司,小马奔腾并购好莱坞电影特效公司数字王国等等,民营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当中大放奇彩。




通过文化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打破了行业界限,大力合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文化管理逐渐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依法管理转变。


十余年间,伴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改善。文化产业迅猛发展,2004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440亿元,占GDP的2.15%,从业人员873万人。到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跃升为21351亿元,与GDP的比值占到3.63%,从业人员达到1700万人,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同时文化消费市场也蓬勃发展,2004年我国文化消费总量为3740.5亿元,2013年我国文化消费总量已过万亿元。


综上,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不容置疑。通过改革,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渐形成、文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族文化创造力得到有效激发。


但是文化体制改革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企业的“两分法”虽然有利地推动了国有文化单位的改革,但从实践来看遗留问题突出。“公益性”是价值取向,而“经营性”则是行为取向,“公益性”组织需要通过经营性行为增强公益服务的能力,“经营性”组织也有义务承担公益责任。以不同范畴的标准划分国有文化单位导致改革中出现“一刀切”的现象。非时政类报刊被作为“经营性文化企业”全部推向市场,其中许多承担公益职责的报刊由于生存压力其公共服务能力大大减弱。一些地方戏曲院团被划分为非公益性,造成传统文化遗产没落乃至消亡。此外,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当中的行政命令色彩浓厚,一些集团“貌合神离”难以形成发展合力。许多国有文化单位改制不改“心”,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仍承袭以往事业单位的惯例,无法成为合格的企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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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逆反”的途径: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改革必然涉及到利益的分配与调整,遇到阻力实属正常。在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过程,直面过去改革存在的问题,在深化改革当中纠正错误必不可少。改革存在的问题要在改革当中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并对文化体制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当前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又着重强调了“全面深化改革”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文化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势在必行,要正视改革成果,统一认识,消除对改革的“逆反”和质疑,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不动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导向。文化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与落后的文化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既是改革的受益者,也是改革的直接承担者。因此在文化体制改革当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谁改革谁受益”的机制,维护被改革者的切身利益;要改变以往政府为主的单向文化管理模式,将是否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作为衡量文化管理效果的准绳;要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让每个个体都享受到文化发展的成果;也要考虑人民文化需求的多样性和差异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大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总而言之,文化体制改革一切要以人民为依归。




树立正确的改革观。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树立正确的改革观是顺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前提。尤其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有机统一,绝不能脱离实际、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改革举措,调整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企业的“两分法”,按照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营利性文化机构和非营利性文化机构两大类推动国有文化单位改革的深化。尊重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纠正“一刀切”的改革方式,精细化、差异化改革,正确、稳步、有序地推进改革的全面深化。


做好改革的顶层设计。改革需要信心和勇气,更需要智慧。文化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单单摸着石头过河已经无法适应文化体制改革的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第一,文化体制改革要与其他领域的改革协同推进。文化是“五位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更是贯通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主线,因此文化体制改革要与其他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注重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发挥政府作用相统一。更多的发挥市场作用是改革的方向。文化体制改革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文化领域并积极促进资源跨体制流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市场力量。更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促进文化健康发展。




第三,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文化事业在培育需求、带动市场、引领消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文化产业则为文化事业提供和丰富了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在当前新媒体繁荣的背景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结合更加紧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要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同时建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转化的协调机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比翼齐飞。


第四,加强依法治理。文化领域的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文化领域的立法远远滞后于文化的现实发展,加强文化立法、建立较为完备的文化法律体系,依法治理文化领域事务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作者:范周 刘京晶 中国传媒大学 文化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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