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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会展业新特点

言之有范 2021-07-18


导语当前,中国经济逐步放缓,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同时,国民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下,会展产业何去何从?有什么新的表现?今日我们关注。



新常态既是一次对于中国经济转型的挑战,又是第三产业尤其是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升质量的一次重大机遇。文化会展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和风向标,更大程度上成为了展示国家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窗口和平台。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不仅能够促进供需对接、畅通流通渠道,对区域和行业经济发展也有强大的拉动作用。随着全球会展业的不断发展,会展业对区域经济带动作用愈发明显。而当前,国家政策对于会展产业的推动支持以及会展产业链条的不断完善,都为会展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中央“八项规定”等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


党和国家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和推动作风廉政建设活动继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等一系列的措施持续发酵,深刻影响了中国会展产业的格局,推动中国会议行业、展览行业、节事活动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具体表现为会议和展览的数量明显下降,会议质量有所提升,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央又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对会议等级、费用标准、间隔期限、地点要求、会风纪律等做出明显要求,2014年10月28日新华网刊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压缩会议58.6万个,同比下降24.6%。国内会展行业正经历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的转型升级期。


会展行业推动产业融合和升级



会展作为国内经济发展和产业前沿的风向标,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会展成为推动产业融合和升级的重要发酵剂。


一方面,会展产业作为展示业内最新技术和前沿科技的阵地,往往成为企业学习交流推广先进技术和创新业务的最佳平台。另一方面,会展业本身也依托互联网、云数据、大数据等进行着升级。


在未来,会展业的发展模式将发生变革。这将不只是会展业某一个环节的变动,而是会展产业链各环节都需要改变的一场变革,移动互联的兴起是这场变革的源头,这些新技术为展览、交易提供了更便捷、更多样化的模式,同时,也促进会展更好发挥平台作用推动产业融合和升级。


会展企业快速成长,更具投资价值


2014年8月14日,大连北方国际展览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举行挂牌仪式,填补了中国本土会展企业此前从未触及的“公众”短板。会展企业近几年来快速成长,逐渐面临着资金筹措和进一步科学发展的问题,北方展览的成功IPO让更多会展企业看到了希望,也让会展企业拥有了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决心和勇气。


会展人才教育日趋完善,就业拉动效益凸显


近年随着上海、天津、广州等国家会展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国会展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稳步上升。在会展业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高校会展专业招生规模已经实现连续12年持续增长。根据最新统计,2014年我国会展教育保持较快发展势头,全国招收会展新生14293人,较上年增加10.2%。截至2014年9月,教育部共批准了78所院校设立会展经济与管理本科专业。另有众多院校设立有会展策划与管理、会展艺术与技术等其他与会展有关的本专科专业,名称五花八门。在研究生层次,截至2014年10月底,四川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3所院校先后设立了会展与节事管理、会展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目录外专业硕士点,另有23所院校在旅游管理、新闻传播学、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下设立了会展方向。会展形成了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据统计,2013 年,会展行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上年增长30.7%,按2012年2125 万人次基数测算,目前会展行业带动社会就业人数可达2777 万人次。会展行业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综合拉动效应日益凸显。


会展业管理趋于科学化


会展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化管理和法律治理。2014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为进一步优化会展业市场环境,将过去的国际展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由半年一次的审批改为网上即时审核,减少审核项目数量,取消展览档期保护。同时,2014年8月1日,由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国家会议中心起草的《会议分类与术语》(GB/T 30520-2014)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上海成为排头兵。


展览活动综合性强,涉及各行业、各部门的统筹与协调,设立专门的展览管理机构审核展览办理申请,进行信息备案和发布,十分必要,展览活动提供服务,包括组织策划、招展、现场服务和管理,必须有规范。



会展行业相关的参与主体都应有相对应的行业标准和法律准则,并有法律、行业规范等来进行行为调控。从展览的组织来看,展览服务的提供商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方可从事服务,主管部门对展览服务企业资格的许可条件,可从注册资金、专业人员、经营业绩等方面设定资质级别;此外,地方立法还应明确各类别展览活动的申办条件,对会展活动进行分级分类。展览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应当对其进行分级分类,如根据参展者类型分为国际展和国内展,根据展出内容进行专业分类,根据展出面积、参展人数对展览进行规模分级,并明确各类别展览活动的申办条件,如承办方的级别要求,是否需要公安、海关、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批文,对展出场地是否有级别要求等都应做出详细规定,此举有利于避免会展行业混乱的现象,有利于推动展览业健康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吴学达、赵瑞熙

校对:谢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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